天津银行本月连“吃”两张罚单!上半年资产规模缩水1.3%,营收净利润双降,不良抬升违规频发

金观察 |  2026-09-23 10:26:03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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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拼规模拼质量,不拼速度拼效益,建立好稳健文化,走好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路子”,天津银行在近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业绩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如此描述其战略定位与企业文化。这份中期成绩单质量和效益都堪忧:规模缩水,营收净利润双降,个贷不良率抬升至5.77%。同时罚单密集落地,仅9月上旬就有两家分支机构被罚。

规模、速度、效益以及合规皆面临困境的情况下,不知未来天津银行如何发力才能走好“内涵式高质量发展路子”?

上市城商行中唯一“双降”

公开数据显示,天津银行前身为城市信用社,1996年11月,在65家城市信用社及2家联社营业部的基础上组建为天津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更名为天津市商业银行;2007年正式更名为天津银行,目前在北京、上海、河北、山东、四川等省市设立分支机构。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天津银行实现营业收入85亿元,同比下降3.7%;净利润18.75亿元,同比下降6.6%;归母净利润18.28亿元,同比下降8.0%。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数据显示,2026年1月至6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净利润1.2万亿元,同比微降0.6%,其中城商行以7.4%的盈利增速领跑全行业。另据同花顺iFinD资料,国内57家上市银行(含H股)中,仅有5家银行上半年实现营收净利润双降,天津银行位列其中。另据统计资料,29家A股及港股上市城商行中,26家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25家归母净利润实现正增长,天津银行是唯一中报“双降”的上市城商行。

从收入结构来看,上半年,天津银行实现净利息收入63.62亿元,同比增长7.4%。但非息收入表现疲软,上半年该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7.20亿元,同比下降8.8%。其中,代理佣金及承销服务费收入同比降17.8%;结算及清算手续费收入同比降36.5%;理财服务费收入同比降27.2%。今年上半年,天津银行实现交易净损益同比大幅缩水67.1%;投资收益为11.58亿元,同比降8.6%。

总资产连增七年后突降

报告显示,截至6月末,天津银行资产总额9695.06亿元,较2025年末下降1.3%。记者注意到,此前,天津银行资产总额已连增7年,2025年末达到9824.03亿元。今年一季度末,该行资产总额更升至9880.69亿元,较2025年末增长0.58%,距离万亿元关口近在咫尺。但是该行二季度资产总额较一季度末突然下降1.88%。

具体来看,今年上半年,天津银行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为4889.85亿元,较上年末降0.9%。记者注意到,其中,公司贷款较上年末下降0.9%;个人贷款为661.79亿元,较上年末下降17.3%。个人贷款中,个人消费贷款(含信用卡透支)较上年末降19.4%;个人经营类贷款较上年末降20.6%;住房按揭贷款较上年末降8.4%。记者注意到,天津银行个人贷款余额此前已连降五年。2025年末,该行个人贷款为800.15亿元,较2020年末下降40.72%。天津银行称,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类贷款下降主要由于该行持续调整优化资产结构,适度控制互联网合作贷款业务规模;住房按揭贷款下降主要由于市场需求不足。

规模缩水的同时,记者注意到,今年上半年,天津银行的不良率呈抬升趋势。

报告显示,截至6月末,天津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7%,较上年末上升0.07个百分点。其中,个贷不良率抬升至5.77%,较上年末增加1.13个百分点;制造业不良贷款率上行至8.84%,成为对公资产主要风险点。

不良暴露,拨备也在消耗。该行拨备覆盖率从2025年末的171.56%降至2026年中的170.23%,虽仍高于监管要求,但下行趋势值得关注。

虽然不良余额增加,但天津银行的计提力度却没有同步跟上。该行上半年减值损失43.7亿元,同比减少2.6亿元,其中金融资产减值损失从16.4亿元降至6.6亿元,这部分少计提的额度被转至客户贷款减值损失,后者从28.4亿元增至36.7亿元。

十天内两大分支机构被罚

记者注意到,按公示日期,年内,该行(含总行)已7度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通报。分析人士认为,总行与多家分支机构先后被罚,说明天津银行的内部合规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处罚内容涉及贷款“三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员工管理不到位、账户管理违规、信用信息管理违规、金融统计违规、信息系统应急管理及信托销售录音录像等多项问题。

9月11日,天津银行北京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20万元。同时,魏京京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周峰、李大伟分别被警告。

9月4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被罚款98万元。

7月17日,天津银行成都分行因存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被罚款379.84万元。同时,刘某(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周某(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朱某超(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王某凡(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分别被罚款12万元、11万元、3万元、2万元。机构加个人共计被罚407.84万元。

6月4日,天津银行因重要信息系统对外服务异常事件应报未报,被罚款20万元,相关责任人李松被警告。

5月29日,天津银行因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员工管理不到位及员工从事违法活动、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90万元。同时,责任人朱某海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辛某华、王某昕被警告。

2月25日,天津银行迎新街支行因未按规定对信托销售行为录音录像,被罚款30万元。同时,相关责任人孙金雯被警告。

1月7日,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天津银行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罚款35万元。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记者 文鸿飞)

责任编辑:王天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