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额4000万!烟台双节消费券9月25日开抢,家电数码购车均可减
烟海e家 2026-09-23 17:12:05
烟台融媒9月23日讯(记者 武峻平 摄影报道)今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金风送惠·嗨享烟台”烟台市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曲宁详细介绍“烟台市2026年惠民线上消费券”和“2026年乘用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活动。

为切实让烟台市民享受到政策福利,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开展“烟台市2026年惠民线上消费券”和“2026年乘用车购新消费券”发放活动。
关于“烟台市2026年惠民线上消费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9月25日起至资金发放完毕,最晚不超过12月31日。
二、消费券种类
本次消费券由平台按规则自动抵扣补贴,消费者在支付时以券抵扣形式直接享受优惠。设置2类消费券:
(一)商品折扣券:优惠比例为15%,单笔支付享受政府补贴最高优惠金额不超过200元(含)。
(二)手机专享券:优惠比例为5%,仅限购买单件单价6000元(不含)以上的手机,支付时享受政府补贴最高优惠金额不超过500元(含)。
以上2类消费券可根据实际核销情况动态调整资金投入和优惠比例。不支持虚拟资产支付与充值;不与国家、省、市其他同类消费补贴(国补、省补等)叠加享受。
三、合作平台
本次活动与京东平台合作,通过京东APP进行消费券发放。
四、消费券使用
(一)消费者:手机定位及收货地址均为烟台市的京东注册实名用户。
(二)参与品类:3C数码、家电家居、时尚、商超百货、健康等自营及部分三方商家指定商品(具体以平台展示为准)。
五、消费券发放
2026年9月25日10点起正式发放。活动期间,每日根据消费券核销情况动态调整发放数量。消费券发放首日10:00起发放,次日起每日00:00-23:59发放,采用限量发放、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的方式。
六、消费券获取
手机定位在烟台本地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时,需确保手机定位功能已开启,并允许京东APP访问手机定位权限。
打开京东APP,搜索“烟台消费券”或进入政府消费券频道“烟台消费券”专区页即可领券。已领的消费券可点击右下角“我的”-“优惠券”页面查看并使用。
七、消费券核销
“商品折扣券”每名消费者每日限领取并核销1次,活动期间可多次领取多次核销。“手机专享券”每名消费者每日限领取1次,但在本次活动周期内仅能核销1次。消费券领取后须当日使用,当日24:00前未使用即自动失效,视为消费者主动放弃权益,不予补发。
八、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仅限消费者本人使用,严禁转赠、售卖、套现。符合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身份证号码、同一京东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消费者。企业用户不在消费券活动参与范围内。
(二)消费券在当日有效期内,若发生订单取消或全额退款,消费券仍可正常再次使用。超出有效期的消费券自动作废,订单取消或全额退款后,消费券亦无法返还至消费者。消费券在当日有效期内,若发生订单内部分商品退款,则消费券不予退还;订单最终享受的消费券补贴按多件商品价格比例拆分,退货商品对应比例的优惠金额退回资金池,已完成收货的商品按比例享受相应优惠。
(三)对于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买卖补贴资格、刷单、作弊、套现、扰乱系统、实施网络攻击、批量注册、用机器注册账户、用机器模拟客户端等,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并有权撤销其所获利益及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平台需做好价格管控,严禁临时加价、先涨价后降价等变相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四)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平台将实时监测活动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将根据活动的实际举办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动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关于“2026年乘用车购新消费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9月25日起,根据购新消费券核销情况确定活动截止时间,先到先得,抢完为止,活动时间最晚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
二、补贴标准
对在烟台市内购置乘用车新车,发票开具地为烟台市且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发票价税合计,下同)的4%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向上取整至整元,下同)最高1.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按新车销售价格的3%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万元。本次购新消费券不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享受。
三、合作平台
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平台。
四、消费券申领
2026年9月25日10时起投放购新消费券,采取日放日结、滚动投放模式。当日未核销则失效作废,失效券于次日上午10时再次投放。个人消费者通过“云闪付APP”平台进行抢券,每名消费者在活动期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购新补贴,每人每天限抢1张(每名消费者活动期内限抢3次)。
五、消费券使用
个人消费者向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出示领取的消费券,使用本人“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行卡,在指定收银设备上,以出示云闪付二维码或刷卡(插卡、挥卡)的形式单笔支付满20000元(含)以上可核销消费券。
六、申报材料提交
个人消费者须在2027年1月15日之前通过“云闪付APP”平台上传申报材料,包含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Ⅰ类借记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等相关申报材料,所有车辆信息材料开具日期须在2026年9月25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以上材料均需与“云闪付APP”平台实名认证账号为同一人,逾期未上传材料或任一项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兑付消费券补贴。申请人对申报信息、上传材料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经查实骗取补贴,须全额退回财政补贴资金。
七、审核与兑付
材料上传阶段结束后,将按程序对材料进行审核与兑付。汽车销售企业开错发票、代办疏忽造成申报材料瑕疵,相关民事损失由消费者与销售企业自行协商解决,政府不承担补偿责任。
责任编辑:高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