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修订档案条例推动档案开放、利用和公布,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山东法治报 | 2026-09-24 19:55:18 原创
郭延冉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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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下午,新修订的《山东省档案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随着社会公众档案意识的不断增强,各方面查档用档需求日益增长。条例围绕档案的开放、利用和公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一是加大档案开放力度。规定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分期分批向社会开放档案,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要求建立健全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打通档案开放工作堵点。
二是优化档案查询利用流程。明确国家档案馆应当依托全省统一的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推进档案资源信息共享、异地查询,优化流程、简化手续。
三是加强馆藏档案研究整理,推动档案活化利用。对档案编研、档案文献遗产申报等作出具体规定;要求加强对儒家文化、齐文化等相关档案的研究整理;鼓励依托馆藏档案举办专题展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打造社会教育空间,推动档案资源从“存起来”到“活起来”。
四是强化红色档案保护利用。规定档案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红色档案调查工作,建立红色档案资源目录体系;档案馆和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红色档案的收集、保护等工作。
责任编辑: 郭延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