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星光电全资子公司收18万元海关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4 09:06:25
9月22日,越秀海关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越秀关缉违字〔2026〕18号)(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因出口货物税则号列申报不实,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被罚款18万元。


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新立电子”) 成立于2001年,总部位于广州,是国星光电(002449.SZ)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集团国际业务。作为专注外贸的主体,新立电子负责接单、合同签订、报关、开票、收汇等全流程服务。

责任编辑:刘阿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