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商业宣传!济南扶元固本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罚10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4 10:17:49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济南扶元固本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该企业因对食品、保健食品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处以罚款100000元。

根据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莱芜市监处罚〔2026〕50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8月5日。

经查,济南扶元固本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对食品、保健食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相关规定。

济南市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对济南扶元固本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罚:罚款人民币100000元,无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公开信息显示,该企业成立于2021年01月05日,法定代表人为崔兴峰。

公开资料显示,济南扶元固本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5日,为法人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崔兴峰,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均为100万元,企业状态为在营,属于营养和保健品零售行业,2025年参保人数23人。公司主营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农副产品、化妆品等产品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位于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镇。

该公司由山东固本堂健康产业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2022年4月7日成为该企业唯一股东。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食品、保健食品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反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如实开展产品宣传,不得虚构功效、误导消费者,切实维护公平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官网、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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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