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发出第一份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督促令

地方法治 |  2026-09-29 19:45:23

王均生来源: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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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沂源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审理悦庄镇葛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被告人葛某某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农用地,损毁地表植被,改变土地原有用途,造成生态环境损害。

办案过程中,为抢抓修复时机,压实修复主体责任,保障修复质量,沂源法院向葛某某发出沂源县第一份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督促令,明确修复标准、施工要求和完成时限,告知拒不修复的法律后果。同时联动县自然资源局、森林公安、悦庄镇人民政府建立协同督导机制,多方开展联合执法,实地踏查涉案地块,会商确定修复方案,各部门分工协作,全程跟进施工进度,共同监督葛某某开展场地清理、土地平整、植被复种等作业,严防修复流于形式。被告人在督促令约束与多部门监督下,积极落实各项生态修复举措。

下一步,沂源法院将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司法督促令强化刚性约束,打通刑事审判与生态修复衔接链条,实现“惩治犯罪、修复生态、以案普法”多重效果,为县域农用地资源筑牢司法保护屏障。

(大众新闻·山东法治报 王均生 通讯员 孟强)

责任编辑:王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