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9 14:52:41
9月29日上午,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燕玲,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毕永合,介绍《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有关情况。

《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并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制定背景
传统村落是守护中华农耕文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威海市现有国家级传统村落18个、省级传统村落41个,全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1个。多年来,威海市持续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活化利用,打造了东楮岛、烟墩角、东墩等一批特色村落样板,威海特色村落品牌形象日益突出。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部分传统村落空间格局和整体风貌遭到破坏,海草房修缮成本高、原材料短缺,保护资金投入不足,活化利用水平较低等问题,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从国家和省级层面看,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但传统村落保护不同于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将传统村落融入现代生活功能,实现合理利用传统村落资源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目标。从立法可行性来看,威海市于2016年出台了《威海市城市风貌保护条例》,将传统村落纳入保护名录,并对海草房、古民居等乡土建筑提出专门保护措施,为后续专项立法提供了依据。为补齐法规制度短板,以法治固化保护举措,出台一部规范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方面的专项法规很有必要。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四十三条,包括总则、名录管理、保护措施、传承利用、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主要内容如下:
总则。总则一章共七条,主要规定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名词解释、遵循原则、管理职责、宣传教育等内容。确立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的保护原则;压实市县两级政府主体责任,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整合相关资金,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细化住建牵头、多部门分工协作、镇街和所在村配合的管理体制;从政策层面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投资、捐赠等多元方式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强化普法宣传引导等。
名录管理。名录管理一章共五条,主要规定建立市级传统村落名录制度,明确申报条件和程序。建立市级传统村落退出机制,因不可抗力导致历史文化资源严重破坏且失去保护价值,或者因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需要征收、搬迁的,经区市政府报经市政府审核同意后,退出市级名录;因存在对传统建筑保护不力等情形,情节严重的,经警示、整改、整改验收未通过且不申请延期验收,或者延期验收后仍未通过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报请市政府予以撤销。
保护措施。保护措施一章共十三条,主要规定编制保护方案,并对保护方案的内容和编制程序等进行规范。规定传统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明确保护对象,并将海草房、沿海渔村码头、海防烟墩、甲午战争遗迹等威海特色传统建筑予以重点保护;加强海草房保护,明确重点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厘清传统建筑维护修缮责任主体,对自筹资金修缮的,区(县级市)政府可以给予资金补助。严格管控保护范围内新改扩建活动,明确维护修缮坚持真实性、完整性、最小干预、修旧如故原则,严控破坏整体风貌改造;明确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六类禁止行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等。
传承利用。传承利用一章共十一条,从传统文化编纂整理、闲置资源利用、数智化建设、人才支撑、特色产业发展、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利用等方面提出鼓励支持措施。支持开发特色文化艺术衍生品、数字创意产品,加强非遗保护传承,鼓励盘活闲置传统建筑资源,利用其开设公益性设施。推进传统村落数智化建设,加强乡村传统建筑工匠培育,符合条件的依法认定为非遗传承人。统筹保护传承利用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串联景区资源发展特色旅游,鼓励村集体和村民以房屋、土地经营权等入股共享经营收益;鼓励支持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利用,引导金融赋能、高校科研落地、人才返乡创业,培育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康养旅居等新业态。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部分共六条,监督检查一章主要构建了镇街日常巡查、区级联合检查、市级年度评估三级监管体系。法律责任一章重点针对不符合保护方案要求的新改扩建建筑物和外立面装饰装修,其色彩、体量等与整体风貌不协调的违法行为,明确法律责任措施,区分单位、个人设置一定额度的罚款标准;对其他禁止行为,因上位法已规定相应处罚措施,不再重复规定。
下一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以《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坚持“整体保护、合理利用、活态传承”的原则,统筹风貌保护、人居改善、乡村发展,全面提升全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强化市域统筹,完善保护管控体系。立足威海传统村落分布特征、建筑特色和乡村建设实际,严格落实传统村落申报认定、动态名录、退出管理全流程制度,科学划定核心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风貌协调区域。同时加大传统建筑修缮技艺传承,培育乡村建筑工匠队伍,为传统村落规范化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和技术保障。
抓实常态管护,健全协同治理机制。牵头联合自然资源、文旅、农业农村等部门,构建传统村落常态化巡查、动态排查、台账管理机制,实现部门信息互通、问题共治、数据共享,为精准保护、科学施策、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依据。常态化开展传统村落专项督导检查,坚决整治擅自拆除传统建筑、破坏村落风貌、违规乱搭乱建等违法行为,从严从实守护传统村落历史文脉。
深化普法赋能,推动活态传承利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条例》核心条款、法律责任和保护意义。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传统村落保护、风貌维护、古建筑修缮。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因地制宜推动传统村落保护性活化利用,培育特色乡村业态,全面营造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基层协同、群众共建共享的传统村落保护良好格局。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连宁燕
责任编辑:王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