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开户可享利率补贴!威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有实惠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29 16:39:23

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于9月20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将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威海市积极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扩面工作,今年2月出台《威海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全面放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限制。

在缴存政策方面,放宽准入条件、增设利息补贴。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形式就业的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和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公积金账户的,均可在威海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在威海市每年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基数和比例,并自主调整,目前威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为2400—24950元,缴存比例为10%—24%,月缴存额240—5988元。同时,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开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并且没有公积金贷款的,可获得0.5%的利率补贴,叠加后综合年化收益按现行利率可达2.0%,该项利息补贴每年6月30日自动核算计入个人账户。截至8月底,威海市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4880人,同比增速位于全省前列。

在使用权益方面,提取灵活、退出自由,同等享受低息购房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除同等享受各项提取政策外,在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随时终止缴存,并且可以全额提取以灵活就业身份缴存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购房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贷款额度、利率、期限、首付比例、贷款审核标准等方面,平等享受公积金低息贷款政策。

下一步,威海市将以新修订《条例》施行为契机,不断优化灵活就业群体缴存、贷款、提取全流程服务,让公积金制度红利惠及更多灵活就业、新业态劳动者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连宁燕

责任编辑: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