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法院两个案事例入选山东高院“以精准司法供给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典型案事例
地方法治 | 2026-09-29 19:44:02

9月23日,省法院召开“以精准司法供给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闻发布会,发布二十个典型案事例。其中,沂水法院一案例、临沭法院一事例入选。
以精准司法供给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典型案例
案例4
杜某、曹某、刘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化肥)
公诉人:沂水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杜某、曹某、刘某
案情摘要
被告人刘某系化肥生产商,被告人曹某系化肥一级经销商,被告人杜某系化肥二级经销商,三人长期从事化肥经销工作。2021年12月,杜某向曹某订购一批氮磷钾低含量的化肥,但明确要求用氮磷钾高含量的包装袋进行包装。曹某接单后转交刘某生产,刘某在明知包装含量与产品实际含量不符的情况下,仍安排车间包装。至2022年4月,刘某生产灌装约300吨化肥,并发货给杜某,杜某将上述化肥销售给下级经销商,继而销售给农户使用,销售金额五十万余元。经检测,涉案化肥氮磷钾含量明显低于包装明示值。农户使用上述以次充好的氮磷钾化肥后,庄稼出现减产、绝产现象。案发后,刘某、曹某主动赔偿下级经销商损失,取得谅解;杜某拒不认罪,还另实施妨害作证等犯罪行为。
沂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曹某、刘某生产、销售以次充好的产品,其行为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判处被告人曹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八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杜某提出上诉。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化肥是保障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本案中被告人以“客户要求”“按单加工”为由虚构化肥微量元素含量等关键信息,属于经销商主动定做、生产商配合实施的共同犯罪行为。人民法院通过对生产源头、经销商进行重点打击,对三名被告人均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责,体现对制售伪劣农资产品犯罪的严厉惩处。同时,通过对犯罪作用不同、认罪认罚态度不同的被告人处以不同刑罚,体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的刑事政策。
以精准司法供给服务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典型事例
事例5
临沭法院店头法庭“四联”融合打造涉农土地解纷“沂蒙样板”
主要做法
临沭县人民法院店头人民法庭立足沂蒙老区基层治理实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构建“阵地联建、力量联动、纠纷联调、风险联防”四位一体解纷模式,将司法服务嵌入乡村治理全链条,打造涉农土地纠纷实质性化解“沂蒙样板”。一是阵地联建,筑牢司法服务“桥头堡”。建立“一镇街一法官”机制,下沉力量直达村组,诉前化解956起土地承包纠纷;常态化开展田间巡回审判,组织18个村居260余名村干部、村民参与旁听,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二是力量联动,打出多元解纷“组合拳”。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积极对接镇级调解队伍、乡贤骨干,依托网格开展矛盾隐患排查,摸排涉农土地矛盾97条,就地化解75件;打造“沭益解”实训课堂,开展基层调解队伍法律实务专项培训12次,覆盖辖区64个行政村、127个自然村的乡土解纷力量600余人。三是纠纷联调,把稳长效治理“定盘星”。设立人大代表解纷工作室,吸纳6名熟悉乡情民意的人大代表参与土地纠纷调处,化解涉农土地纠纷73件;推行分类先行调解模式,实行简案速调、繁案联调,先行调解成功率达45.5%。四是风险联防,织密纠纷预警“一张网”。系统梳理143件涉土地、集体经济纠纷,针对共性治理短板与矛盾隐患,靶向发送风险提示函5份,指导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编制《法庭司法审判白皮书》,定向推送至属地3个镇的党委、政府、综治中心,联合开展土地治理专题座谈11场次,开展矛盾前置介入疏导102次,提升纠纷联动防控实效。
工作成效
2025年以来,依托“四联”融合工作模式,辖区涉农土地纠纷收案量同比下降36%。通过发送司法白皮书、风险提示函等,指导相关村委会完善土地、集体资产管理制度12项,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沂蒙实践样本。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通讯员 李春晓)
责任编辑:季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