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物质+服务”,构筑社会救助大格局

区域风 |  2026-09-29 20: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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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滨州市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雨,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振东,惠民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海波,邹平市九户镇民政所所长孙芳,共同围绕滨州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及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社会救助法》共7章78条,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社会救助领域第一部基础性法律,标志着社会救助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救助范围更宽。明确8类救助对象,在传统特困人员、低保家庭等基础上,将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纳入法定救助对象范围,进一步强化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救助措施更实。明确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三大类和特困人员供养、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10项救助措施;并首次将服务类社会救助纳入法定范畴,推动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帮扶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转变;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构筑社会救助大格局。

救助帮扶更精准。更加注重积极社会救助,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主动发现机制,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常态化救助帮扶。

救助程序更便利。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乡镇(街道)设立统一受理窗口,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紧急情况下依法及时给予救助;并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促进跨部门信息共享;同时,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方便群众在线申请办理。

为推动《社会救助法》落地落实,滨州市持续强化社会救助“法治化、数智化、规范化、协同化”建设,各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法治化建设。完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及临时救助制度,印发《2026年滨州市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政策清单》,推动社会救助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目前全市共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9.8万人,覆盖率居全省第三位。1-8月,全市共发放救助金4.57亿元,全部按月足额发放。

强化数智化建设。持续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规范落实“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主动发现机制,建立健全滨州市社会救助数据比对核查机制,推动社会救助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今年以来,共比对监测预警信息4.2万条,及时将788人纳入救助范围。

强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窗口标准化建设提升行动,规范窗口设置,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受理全流程闭环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便民化水平。务实开展滨州民政夯基固本规范提升行动,持续加强基层经办人员政策理论及业务能力培训,推进政策落实和经办服务规范化。

强化协同化建设。以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抓手,健全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聚焦群众可感可及,开展市级救助项目24个、县级171个,服务困难群众2.3万人次。圆满完成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创新临时救助“一次审批、分次救助”模式;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三项措施”,规范提升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

(李元春)

责任编辑:李元春 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