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法院执行局:深挖线索破“终本” 拒执震慑促履行
地方法治 | 2026-10-03 19:42:38
“感谢法院,感谢张鹏法官!真没想到案件终本之后,法院还能帮我们把这笔钱追回来!”近日,申请执行人宋先生、孟先生专程向淄博市张店区法院执行局张鹏法官表达感谢。一起此前已终本的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件,在承办法官张鹏深挖财产线索、启动拒执追责程序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该案源头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纠纷发生后,在法院主持下,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刘某承担还款责任,宋先生、孟先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刘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宋先生、孟先生代为清偿债务后,依法取得追偿权,随后向张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首次执行过程中,经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未发现刘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不等于放弃权利,更不代表案件就此了结。张鹏法官在对该案进行复盘核查时,敏锐捕捉到一条关键线索:早在原民事调解书生效后不久,刘某就将自己名下两套房产过户至其近亲属名下。
顺着疑点深挖,通过调取不动产登记档案、交易材料、相关诉讼卷宗等证据,张鹏法官查明,此次房产过户属于零元转让,没有实际购房资金流转,并非正常的房屋买卖交易。房产过户之后,刘某依旧实际控制房屋,自行安排对外出售、抵账,处置所得款项也由刘某支配。刘某以虚假交易的方式,恶意转移、无偿处置自身核心财产,刻意减少责任财产,直接导致宋先生、孟先生的追偿债权无法实现。性惩戒 高效兑现胜诉权益
查清全部事实后,张鹏法官明确判断,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随即指导申请执行人整理证据材料,启动拒执罪线索移送审查程序,依法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面对刑事追责的强大震慑,刘某终于认识到恶意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全部兑现。
下一步,张店区法院将持续保持打击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执刑联动”机制,用足、用好刑事追责这把利器,持续破解财产隐匿、规避执行等执行难题,以强有力的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通讯员 刘丽萍)
责任编辑:王均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