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累计吸纳有效建议21条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09-30 10:18:51
一河通南北,聊城始繁华。作为黄河与大运河唯一实质性交汇城市,聊城因运河而兴,涵养了开放包容、崇文重商的城市品格。大运河是流动的文化、宝贵的遗产。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遗产,是聊城市肩负的时代责任。
9月29日,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传介绍《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相关情况。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聊城仲裁办主任吕佰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杜蕾,市文物事业服务中心主任崔翔,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陈怀珍等出席并回答记者提问。
吕佰明介绍,为破解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现实矛盾,构建常态长效治理格局,聊城市启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地方立法。《聊城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立法背景。大运河文脉是聊城城市发展的根脉底蕴。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运河保护承传利用工作,持续推进生态修复、风貌焕新、文旅提质系列工程,运河两岸生态底色不断擦亮,文脉活力持续迸发。但大运河属于线性活态文化遗产,绵延跨度大、涵盖要素广、管护链条长,以往碎片化治理模式,难以适配遗产保护现实需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主导开展了本次立法工作,就是要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保护举措固化为法定制度,明晰各方权责边界,以法治力量守护千年运河文脉,为大运河聊城段永续传承筑牢制度根基。
《条例》起草和审查过程。起草阶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成立起草小组,恪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原则,力求制度务实管用。一是深挖问题症结。聚焦遗产保护、生态治理、非遗赓续、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开展深度调研,全面摸清遗存家底,找准现实堵点难点,为制度设计厚植实践根基。二是深汇民意众智。面向基层一线、社会各界、行业专家开门纳谏,通过多轮部门会商、专题研讨、专家论证,博采众长、凝聚共识。三是深研制度设计。严格对标上位法,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立足聊城运河独有禀赋,量身设置差异化制度安排,彰显地方立法辨识度。
《条例》起草完成后,由聊城市司法局进行审查,聊城市司法局紧盯合法性、规范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四大核心,抓实三大审查关键环节,全方位守住立法质量底线。一是严守合规底线。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上位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省市立法程序规范,逐条校验条文依据、权责界定与表述规范,全程恪守立法权限、严守法定程序,确保《条例》于法有据、严谨规范、合法合理。二是严把条文质量。落实“不重复、 有特色”立法要求,聚焦我市运河保护痛点难点、资源优势,优化细化实操性制度条款,同步对照乡镇权责清单逐项校核,坚决杜绝随意增设基层职责、加重基层负担,实现依法治理与基层减负有机统一。 三是严控各类风险。严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审查机制,有序开展价值导向、社会稳定、公平竞争等专项审查。审查期间,累计征集各方意见75条,吸纳有效建议21条,出具专项审查意见26条,通过逐条闭环整改、逐项优化打磨,全面提升《条例》的精准度。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张同建
责任编辑:李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