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谭|为泄愤在900余家店铺恶意下单2700余次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恶意扰商必受严惩
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杜美萱 2026-09-30 18:36:33原创
三年间在电商平台900余家店铺恶意下单2700余次,涉案金额超千万元,法院判了。近日,据扬子晚报报道,2022年以来,陈某为无偿获得商家商品,在收到从某网络购物平台购买的商品后,虚构理由申请“仅退款”,如果商家拒绝,陈某即以商品存在质量瑕疵等理由进行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根据江阴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陈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其余判项略)。宣判后,没有上诉、抗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这起典型网络犯罪案例的宣判,清晰划清了消费者合法维权与恶意牟利、泄愤违法的法律边界,为整治电商平台“职业薅羊毛”“恶意报复商家”乱象敲响警钟,彰显了司法守护网络营商环境、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的鲜明态度。
任何假借维权之名、行侵权破坏之实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对消费者而言,维权必须恪守合法、理性、诚信的底线,滥用平台规则、借机牟利泄愤,看似是“钻空子”的小聪明,实则是违法行为;对电商平台而言,也需以此为契机,完善售后审核、风险预警、异常交易筛查机制,精准识别批量恶意下单、虚假退款申诉等违规操作,堵住规则漏洞,从技术层面遏制职业恶意维权乱象。(大众新闻记者 杜美萱)
责任编辑:王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