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通报3起出租车违法案件:2起故意绕道、1起拒载,涉事驾驶员各罚500元

车行天下 |  2026-10-08 11:41:10 原创

马正拓来源: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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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维护公平有序的客运市场环境,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聚焦重点区域、突出问题开展精准执法,现对近期查处的3起交通运输违法违规案件予以通报:

一、故意绕道行驶案

近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鲁BAT9203(渐变绿)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黄*恒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黄*恒驾驶鲁BAT9203(渐变绿)号巡游出租车拉乘1名乘客从市北区人民路158-7号至李沧区九水街道灵川路4号,实际行驶22.8公里,通过微信向乘客收取65元车费。经查询比对,合理路线距离为14公里,实际行驶比合理路线远8.8公里。黄*恒构成故意绕道行驶。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故意绕道行驶案

近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鲁UT6426(蓝色)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纪*君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纪*君驾驶鲁UT6426(蓝色)号巡游出租车拉载1名乘客从青岛北站东广场大同路靠近F口处到崂山区劲松七路左岸风度小区,实际行驶13.5公里,通过微信收取41元车费。经查询比对,合理路线距离为9.1公里,实际行驶比合理路线远4.4公里。纪*君构成故意绕道行驶。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空车待租状态下,乘客告知目的地后,拒绝载客案

近日,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执法人员对鲁BT9260(蓝色)号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刘*顺进行调查询问。经调查:刘*顺驾驶鲁BT9260(蓝色)号巡游出租车空车待租状态下,在市南区河南路停靠,有乘客要搭乘该车去市南区科技街,乘客告知目的地后,刘*顺以太近为由拒载乘客。刘*顺构成空车待租状态下,乘客告知目的地后,拒绝载客。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部门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半岛全媒体记者 马正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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