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被警告、罚款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09 11:56:39

日前,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示了对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的决定。

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被日照市应急管理局警告,罚款1.4万元。

旭科新材料(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是 Pan Asia Energy limited 香港泛亚能源和聚碳氧联新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Pan Asia 控股,成立于2021年6月15日,位于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刘官庄镇通达路19号。

公司主营可降解材料及相关精细化工产品;聚焦高性能新材料的科研、生产、销售和服务与一体。公司产品主要在可降解包装材料、餐饮用具、卫生用品以及可降解地膜等一次性可降解产品中使用,在医用材料、光电子化学、精细化工等高技术领域也可得到广泛应用。

责任编辑:刘阿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