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新“运作办法”10大亮点速览——权益类基金门槛降至5000万,强化“逆周期布局”,严管“风格漂移”和“赌押赛道”

财管家 |  2026-10-10 12:24:01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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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基金业一项施行已逾10年的核心规章迎来系统性修订。证监会于2026年10月9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两项配套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是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制度安排,“突出以投资者为本,聚焦公募基金产品投资运作中的痛点堵点,着力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配套规则设置1年过渡期。


这次到底改了什么?投资者最该知道的十件事
第一,权益类基金“出生门槛”砍掉七成多。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的成立门槛,从此前的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固收类基金门槛维持不变。市场人士解读:此举让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产品在市场低位也能顺利成立,减少“凑帮忙资金”保成立的怪现象,便于产品更多依托真实投资需求“出生”。
第二,指数基金监管做“精细化区分”。对完全复制指数的被动指数基金,触发收购举牌、短线交易、减持限制等规定作出适度豁免;同时对增强型指数基金和抽样复制指数基金,适度放松交易限制。监管层特别强调:“这不是放松监管,而是基于被动指数基金‘完全复制指数、力争跟踪误差最小化、不以控制上市公司为目的'的特点,作出差异化、精细化监管安排。”对投资者而言,意味着指数基金容量更大、运作更高效,跟踪更紧。
第三,基金买基金的“上限”大幅拓宽。非FOF基金投资其他基金的比例上限从10%提高至30%,明确基金投资REITs按照证券投资进行管理;同时允许FOF投资ETF联接基金,便于“固收+”等中低波动产品通过股票ETF等基金实现增值。
第四,基金运作方式“扩容”。一是完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定义,允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按轧差后计入股票、债券资产;二是新增“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并删除原有封闭式基金每年强制分红及分配比例要求,为产品创新拓宽空间。
第五,“迷你基金”管理更人性化。对连续60个工作日达到迷你基金标准后,管理人选择继续运作的,不再要求召集持有人大会,但需自行承担固定费用;同时建立强制退出机制,要求基金合同明确约定净值连续低于一定规模即终止;并删除“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规模未达2亿元即强制清盘”的特殊规定,与普通基金退出标准拉平。
第六,持有人大会“该开的开、不该开的不折腾”。将“变更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调整为“发生重大变更”,明确部分合同修改事项可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提前30日公告并告知投资者后直接生效,提升基金治理效率。
第七,明确要求强化“逆周期布局”。“基金管理人应当结合自身投资管理能力,以及市场容量、流动性、估值水平等因素,强化基金产品逆周期布局管理”,且“不得通过同一销售渠道布局多只同类风格的基金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申赎”——意在引导行业从“规模导向”转向“投资者回报导向”。
第八,强化投研“硬约束”。要求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资授权制度和决策流程,加强研究支持和公平交易管理,强化研究、投资和交易之间的监督制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风格稳定性”。
第九,严管“风格漂移”和“赌押赛道”。主题基金方面,要求基金合同“使用可识别、可量化的方式,清晰界定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相关界定范围应当符合市场共识,并与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直接相关”;非行业主题基金则“应当坚持分散投资原则,不得集中投资于单一行业或主题”。这意味着未来“挂羊头卖狗肉”的产品将无处遁形。
第十,违规成本“水涨船高”。提高行政处罚幅度,增加对责任人员行政处罚的规则依据;同时明确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应“按照审慎原则加强上市基金规则制定、审核管理和监测监控”,形成行政监管与自律管理合力。
对普通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本次修订最有“获得感”的变化集中在三点:一是权益类基金“准入门槛”降低,让更多真正有竞争力的产品能在低位入场,给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权益类选项;二是指数基金运作更高效、更便宜,跟踪误差更小,适合长期定投;三是混合基金要明确约定各类资产配置比例,并与风险评级匹配——买混合基金的基民,未来打开合同就能清楚知道自己买的是“偏股”“偏债”还是“股债平衡”,减少“挂错挡”的可能。
此外,针对“迷你基金”建立强制退出条款并明确管理费承担机制,“切实保护持有人利益”——避免基民在“僵尸基金”中耗着。
配套“两件套”同步征求意见
与《运作办法》同步征求意见的还包括两部配套规则——《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前者对实施事项进行细化,后者重点规范基金合同披露内容。三份文件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配套规则设置1年过渡期。
业内普遍认为,本次修订是公募基金行业“从规模增长迈向质量提升”的关键一步。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理解这一系列修订的核心逻辑并不复杂:监管正在用制度“倒逼”行业不再拼首发、拼规模、拼“赎旧买新”,而是把“投资者真实回报”放到第一位。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责任编辑: 石宪亮 时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