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违规被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0 11:34:17

近日,信用能源公示了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华北监能罚〔2026〕66号显示,该单位处罚事由是将承装电力设施业务以劳务分包名义实际交由其他单位具体实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按照《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本案无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节,应按一般处罚的裁量等级,华北能源监管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工程合同价款(2957170元)0.75%的罚款计22178.78元(人民币贰万贰仟壹佰柒拾捌元柒角捌分)的行政处罚。

工商信息显示,呼和浩特市光源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7000万元,是内蒙古电力集团综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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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新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