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海警局关于公开征集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10 18:34:03原创

大众网记者 韩旸 通讯员 许书豪 卢煜萱 烟台报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海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海上安全屏障,烟台海警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海上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发生在烟台辖区海域,具有下列涉黑涉恶情形的违法犯罪线索均可举报:
(一)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横行海上、划地圈海、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海霸”“渔霸”“船霸”“砂霸”等黑恶势力;
(二)操控成品油、冻品、香烟、海产品、毒品等走私贩运以及从事海上偷渡等跨境犯罪的黑恶势力;
(三)在渔业捕捞、养殖、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垄断资源、强揽强占、恶意打压、违规排放、非法捕捞、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五)通过“黑中介”非法雇佣船员、限制人身自由、强制船员劳动、恶意欠薪的黑恶势力;
(六)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为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涉案人员、事发时间地点、违法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提倡实名举报,烟台海警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参与上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揭发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95110,0535-3399110。
(二)信件举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环岛路908号,烟台海警局收,邮编:264119。
(三)现场举报:可携带证据材料前往上述信件地址当面提交线索。
责任编辑:李俊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