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不到位,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被相关部门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2 11:49:58
近日,信用信息公示显示,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遭到枣庄市峄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博泽格霖(山东)药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404MA3TLKXP2J,法定代表人为蔡保理,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峨山镇化工产业园华山路东18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峄)应急罚〔2026〕34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结果为罚款6000元。违法事实载明:该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
本次处罚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该条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是化工、医药类企业运营的底线,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常态化开展风险自查,及时排查并且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此也提醒相关生产企业,要建立隐患闭环管理机制,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做到立查立改,杜绝隐患“悬置”,避免再次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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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