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罚款4万元,招远北截金矿再收应急管理部门罚单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2 11:57:4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山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示栏获悉,10月10日,中矿金业旗下的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下称“招远北截金矿”)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招远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招远北截金矿的违法事实为:1.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2.矿山企业井下采掘作业违反应当探水前进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烟招)应急罚﹝2026﹞69号。

对此,处罚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14号第B档、第324号第A档,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罚款叁万元整;2.罚款壹万元整,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款肆万元(¥40000)整。

此外,据信用中国公开信息,9月2日,招远北截金矿还因“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被招远市应急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壹万伍仟元(¥15000)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鲁烟招)应急罚﹝2026﹞91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招远市北截金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李志涛,公司由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大股东为山东中矿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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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