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著名“烂尾楼”被拆除 当事企业却称拆除无手续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12 14:07:02原创

近日,海报新闻收到辽宁隆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太公司”)的情况反映,称公司名下一栋建筑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及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被拆除。

据了解,被拆除的建筑名为银鼎国际大厦,位于沈阳市中山路、北三经街和纬三路交接处,是沈阳市著名的“烂尾楼”。

1992年4月7日,为了解决沈阳市老干部活动场所问题,沈阳市决定筹建沈阳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按照有关会议决定,1995年1月12日,沈阳市委老干部局与沈阳市亚太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公司”)签订了联建合同,约定由亚太公司投资建设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又称“沈阳亚太国际大厦”后更名为“银鼎国际大厦”),建筑面积为1.2万平方米,市委老干部局提供一块土地用于商业开发,并负责立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

后因项目建设资金短缺问题,2001年8月21日,亚太公司与隆太公司签订投资协议,老干部活动中心项目交由隆太公司主导。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并诉讼至人民法院,案件诉讼历经7年之久,从而导致项目迟迟不能竣工。

此后,亚太公司与隆太公司诉讼终止,恢复合作关系,经沈阳市委老干部局与亚太公司和隆太公司协调,各方就所欠债务、工程前期费用、消防工程、项目启动等达成一致意见。

隆太公司表示,官司和解后,各方都着力将项目往前推进,为此,沈阳市还专门召开过会议研究相关问题,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隆太公司提供的《会议纪要》显示,遵循面对现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则,会议原则同意了老干部局提出的《关于申请沈阳亚太国际大厦享受我市烂尾楼等优惠政策的请示》,同意按1995年的标准收取土地出让金,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推进项目各项手续补办等。

此后的一次会议又确定了项目层数为28层,同意该项目土地出让手续以隆太公司名义办理,由市规划国土局负责与隆太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隆太公司收取土地出让金,并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问题。

但是事与愿违,此后因项目此前已存在房产证、项目土地被查封等问题,项目依然推进困难。

隆太公司负责人表示,2025年5月27日,沈阳市和平区有关部门以项目消防不合格为由将隆太公司人员从银鼎国际大厦内驱逐。2025年9月23日,身穿某建筑公司制服的人员进入现场,开始实施拆除。

隆太公司表示此次拆除自己并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和手续。

此后隆太公司通过公安、信访等渠道维权,但均未阻挡拆迁工作的进行,2026年5月初,银鼎国际大厦主体拆除完毕,只留有裙楼部分。

10月8日,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了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沈阳市委老干部局等多家单位。沈阳市和平区南市场街道一主要领导表示知道银鼎国际大厦的相关情况,但是有要求,无法接受采访。

此外,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9月11日,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地铁公司”)发布《沈阳市银鼎大厦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主要采购内容是对银鼎国际大厦地下室外墙孔洞封堵、隔墙砌筑工程及防水。

隆太公司负责人告诉海报新闻记者,上述工作主要是为了“遮丑”,“听说是裙楼放在哪不好看,稍微修整修整。”

那么该工程为何交由沈阳地铁公司进行主导,此前的拆迁工作是否也由沈阳地铁公司负责?10月9日,海报新闻记者根据采购公告上的电话联系到了沈阳地铁公司,接线工作人员表示,自己部门只负责该笔采购的合规工作,不负责其他业务,建议记者与沈阳地铁公司办公室沟通,但拒绝提供办公室办公电话。

海报新闻记者注意到,在社交媒体上,不少网友对银鼎国际大厦被拆除一事表示肯定,这些观点认为,银鼎国际大厦位于沈阳市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但这么好的区位条件却长期矗立着一座“烂尾楼”,影响了沈阳市的城市形象。

对此,隆太公司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公司曾多次想“拯救”项目,但因各种非公司原因未能成功,“我们也不想让项目烂尾。”

对于沈阳市来说,市中心的一座“烂尾楼”确实是城市的一个疮疤,但是城市更新的过程中也不能为了“治疗旧伤”让其他当事方“受到新伤”。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

责任编辑: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