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宣传不实!山东清风堂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2 14:40:11

近日,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公示一批行政处罚结果,山东清风堂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因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罚款4万元。

根据公示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济南高市监处罚〔2026〕247号,处罚作出时间为2026年9月24日,作出处罚决定单位是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违法事实显示,山东清风堂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过程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售价、曾获荣誉等内容,作出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市场监管部门作出处罚,引用两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25修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40000元。

山东清风堂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04‑24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文明,注册资本666万元,位于济南高新区,主营健康咨询、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食品销售等业务,企业目前为在营状态。

据了解,经营者进行商业宣传,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所有关于产品性能、功效、销量、用户口碑、所获荣誉等对外表述,均应当具备真实有效的佐证材料,不得虚构信息、误导消费者。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会扰乱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在此提醒各类市场主体,对外开展产品宣传、营销推广时,务必严格核查宣传素材真实性,杜绝虚假宣传行为,自觉规范经营宣传行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热线:13465908069(同微信)

(附原处罚通告)

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