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规帮助他人偷逃税案件
人民日报客户端 2026-10-12 17:49:10
10月12日,安徽、贵州、广西、浙江、山东等地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并曝光5起涉税中介违规帮助他人偷逃税案件。
一、安徽省马鞍山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含山县宏宇会计事务所(普通合伙)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大宏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列成本造成少缴税款案件。
二、贵州省贵安新区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贵安新区凯辰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偷税及帮助所代理企业虚假申报造成少缴税款案件。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专业服务人员刘亚玲帮助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少缴税款案件。
四、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浙江众税标体心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帮助所代理企业违规享受税收优惠导致少缴税款案件。
五、山东省烟台市税务局依法查处涉税中介莱州百通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偷税及违规帮助企业拆分收入导致少缴税款案件。
涉税中介一头连着经营主体,一头连着税务部门,本应运用专业能力帮助企业防风险、优管理、促合规,但部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却将专业优势异化为“避税点子”,通过违法手段帮助所代理企业逃避纳税义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彭小宝表示,申报纳税必须以客观真实的经营活动为基础,不能人为改造、虚构交易链条。市面上很多中介推销的“节税”套路,本质是通过改变合同、单据、资金流向制造虚假表象,突破了税法底线,看似是“节税”,实则是“挖坑”。企业判断涉税方案是否合规,首要审视方案是否需要调整业务实质,凡是要求伪造资料、拆分业务、变更交易单价的方案,都蕴藏着重大涉税风险。
值得警惕的是,不少企业仍存在认知误区,轻信涉税中介“方案安全、风险由中介承担”的说辞,还有不少人错误地认为,涉税中介只是按需提供服务,企业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只要签了“服务合同”,涉税中介就能借此“免责”。
彭小宝提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不可转移的法定义务,涉税委托关系不能免除企业自身的责任。一旦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企业作为责任主体,需要自行承担补税、滞纳金甚至行政处罚等后果。
浙江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马汴京表示,企业补税、中介免责的认知,是对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严重误解。税务代理人具有独立的法律责任,绝不可能因为企业补缴了税款就能“隐身”。企业补税、交滞纳金,解决的是税款入库问题,中介作为违法策划方,因自己的违规行为将接受另外的处罚,两者不能相互抵消。
对广大经营主体而言,要主动厘清涉税边界,摒弃“走捷径”的侥幸心理,审慎选择正规涉税服务机构,自觉抵制各类脱离业务实质的“避税套路”。涉税中介行业更应坚守执业初心,恪守法律底线,回归涉税服务本源,不做偷逃税款的“操盘手”和“帮凶”。税务部门将持续依托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涉税中介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法治公平的税收秩序,切实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韩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