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济南停车收费新规施行,停车收费区域实行分区定价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于泊升   2026-10-12 18:22:56原创

近日,《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完成修订,正式印发,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聚焦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推动差异化管理,规范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价格管理,提升城市机动车收费管理精细化水平。

据了解,《济南市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自2013年5月施行以来,对规范停车收费,维护车主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加,现行办法在部门职责、政府定价管理范围、管理手段等方面已不适应发展要求。特别是《济南市停车条例》出台后,亟需根据新的政策要求进行系统修订。

本次修订后,《办法》共34条。其中,明确了停车场价格管理方式,优化政府定价停车场范围,与《济南市停车条例》相衔接,进一步鼓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专用停车场免费向社会开放,并规定该类停车场如收费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

同时,《办法》提到建立差异化定价机制,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实行分区定价,差异化管理,停车收费划分为一类区、二类区,并规定划定要求、定价权限以及市发展改革部门统筹指导职责等内容。

此外,《办法》强化便民惠民举措,完善计费规则,短时停车免费等惠民举措,缓解群众停车压力。规范新能源汽车充电时段停车收费,防止双重收费。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完善停车收费监管措施,立足“全市一个停车场”建设要求,明确全市停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标准,经营性停车场接入要求,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

和之前相比,本次修订扩大适用范围,规章适用范围由“市区”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并相应删除原办法中县(市)参照执行条款;增加政府定价停车场范围,根据省定价目录,规定划拨方式取得土地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共停车场纳入政府定价管理范围;调整定价权限,停车收费标准从原来的统一由市发展改革委制定,调整为按照停车收费区域实行分区定价。其中,停车收费一类区由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结合实际依法制定。同时规定,市场调节价停车场收费标准由经营者、管理者按照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结合经营成本、服务条件、供需情况等因素,依法自主制定。

本次修订还加强了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管理,聚焦监管重点和民生关切,根据价格法等上位法规定,明确禁止行为,完善提醒、告诫约谈等措施,强化督促指导,维护停车收费正常价格秩序。并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违反规定,收取符合免费条件的机动车停车费的法律责任条款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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