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时内600元、考核不合格就出库,山东评标专家新规都改了啥?

大众新闻 赵雅南   2026-10-12 20:59:46原创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和抽取管理细则》(鲁发改公管〔2026〕741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评价考核细则》(鲁发改公管〔2026〕743号),旨在规范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和评标专家行为。两份细则均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2021年对应细则同时废止。

与2021年版相比,最大看点有两个:劳务报酬有了具体标准;评价考核保留12分制,同时细化评价流程、补扣规则和出库情形。

报酬怎么发?3小时内600元,正常日最高1200元

2021年版只原则规定,招标人应当及时支付专家劳务报酬和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差旅费。

新细则明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以内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及相关费用,评标专家对于获得的劳务报酬应当依法纳税。

附件列明:正常参评项目、进入评标环节后终止的项目,评标时间3小时以内劳务报酬每人600元;超过3小时后,每增加30分钟增加5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正常情况下,每人每天最高不超过1200元;连续评标超过10小时或者2天以上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上述金额为税前金额。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机制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体系,支持招标人线上支付评标专家劳务报酬。对于跨省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可以按照各自评标专家库的劳务报酬标准执行,也可以由主场、副场协商确定,鼓励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副场评标专家劳务报酬标准。

没评上怎么办?误工补偿200元,迟到要扣钱

项目未进入评标环节即中止、终止,或者专家到场后发现需要回避的,给予200元补偿。但因专家未及时更新个人信息、信息填写不全面等自身原因导致回避的,不予补偿。

差旅费也划了边界:本地评标一般不支付住宿费和交通费,封闭连续评审情形除外;异地评标的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参照招标人执行的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应标准,凭票据支付。确需提供餐食且专家提前申明不用安排餐食的,按早餐20元、午餐40元、晚餐40元支付;已安排餐食的,不再支付。

评标时间从要求专家到达时间起算,至签署提交评标报告时止,用餐和休息时间不计入。未确认参评或因迟到被取消资格的,不得领取相关费用。专家每迟到30分钟,扣减劳务报酬100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扣减总额不高于应得劳务报酬。

考核怎么考?“一标一评”,12分制没有变

新旧细则均实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基础分均为12分,均设1分、3分、6分、12分四档扣分。累计扣3至5分、6至11分、12分以上的,分别暂停抽取3个月、6个月、12个月。年度考核得分为日常考核平均分,9分以上为合格,不满9分为不合格。

具体扣分情形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分:

1.不按时参加评标,迟到或者早退不满30分钟的;

2.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专家身份验证的;

3.不在规定的评标专家等候区域等候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3分:

1.不按时参加评标,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以上的;

2.进入评标区不按要求存放通讯工具及相关电子设备的;

3.擅自离开评标区、评标工位或者进入其他评标室的;

4.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未影响评标结果的;

5.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书面说明原因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6分:

1.确认参加评标后,不参加且未按规定请假的;

2.非因法定情形随意否决投标的;

3.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投标文件重大偏差,影响评标结果的;

4.故意拖延评标时间,经提示而拒不改正的;

5.应当发现而未发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发现后未如实报告的;

6.评标意见提交后,擅自重新修改影响评标结果的;

7.评标意见与多数评标委员会成员明显不一致,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

8.评标结果经复评或者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检查认定有过错的;

9.索要不合理评标劳务报酬或者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的;

10.个人信息变更后,未及时更新,对评标专家抽取、评标过程造成实质性影响的;

11.对招标人处理异议、复核评标结果不协助、不配合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2分:

1.委托他人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评标的;

2.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人格侮辱、人身攻击或者毁坏现场财物的;

3.将应当保密的评标资料和数据等带离评标室的;

4.经核实存在《办法》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的。

变化在于流程更具体。新细则明确,日常评价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共同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负责汇总记录,采取“一标一评”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实施,根据日常评价和异常行为确认结果等确定。日常考核结果应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逾期未完成的,系统将自动暂停对应抽取账号的抽取功能。

新细则还规定,二年以内发现存在应当扣分而未扣分情形的,应当进行补扣。补扣分数的,扣分计入补扣时的考核年度;补扣分数时暂停期限尚未结束的,按重新累计扣分后的暂停期限顺延执行。

哪些情形出库?年度考核不合格,解聘调整出库

2021年版规定,考核年度内抽中后拒绝参加评标评审8次以上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新细则调整为10次以上,并明确包括电话接听后拒绝参加、确认参评后请假、确认参评后未按规定预约工位等情形。

结果运用也有明显变化。2021年版规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暂停专家抽取12个月。新细则改为,年度履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并调整出库。无特殊原因年累计请假120日以上的,也将解聘并调整出库。

新细则还规定,受到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行政处罚的,予以解聘调整出库,通报入库推荐单位,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记录,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从报酬标准到考核记录,两份细则把专家参评收入、履职评价和退出情形写得更加具体。新细则施行后,此前规定与其不一致的,按照新细则执行。

(大众新闻记者 赵雅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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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鑫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