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国安领导”,非法牟利500余万元,谢某某被判12年半
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2026-10-13 07:00:14
由于国家安全机关履职具有特殊保密要求,部分群众对国家安全机关缺乏了解。工作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信息差,精心编造人设、冒充国安干警,大肆实施诈骗,扰乱正常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今天,我们结合两起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起底骗子套路,帮大家更好识破骗局,防止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
案例一:谎称“国安领导”干预司法。谢某某编造“在国家安全机关工作多年”“深得领导器重”等谎言,虚构国家安全机关领导干部身份,吹嘘自己拥有干预司法、办理减刑的能力,多次实施招摇撞骗,非法牟利人民币500余万元。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谢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谢某某因犯诈骗罪、招摇撞骗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案例二:伪装“国安关联企业”实施诈骗。境内某公司负责人谎称其公司为国家安全机关关联企业,以帮助获取“国企”身份、帮助“完成项目”等为诱饵,与其他企业和人员洽谈商务合作,以此从事诈骗活动。在查清相关事实、固定证据的基础上,国家安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公司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侦办过程中。
拆解套路
梳理此类案件可以发现,不法分子的手段如出一辙——包装人设,大包大揽,圈钱跑路。
——第一步,立“特殊部门”人设。不法分子常通过互联网查阅国家安全机关历史沿革、公开事项等信息,编造虚假身份和经历,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谎称所在公司是国家安全机关关联企业,伪造“官方身份”假象,吸引特定目标人员关注。
——第二步,画“特殊渠道”大饼。取得初步信任后,不法分子会抛出“和某领导关系密切”“拥有特殊渠道”等诱饵,有的谎称可帮助承揽工程、谈成贸易项目,有的声称具备将他人招录进国家安全机关工作的“能力”,还有的甚至扬言“有能力干预司法、解决棘手问题”。为增强“可信度”,有的骗子还会出示伪造的国家机关文件和公章。
——第三步,收“特殊费用”跑路。一旦受害者上钩,不法分子便以“好处费”“运作费”“担保费”等名目索要钱款,钱款到手后要么以“事情正在运作”为由拖延,要么直接失联。不少受害者因缺乏辨识能力,落入了骗子精心布设的诈骗圈套,蒙受了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力量,开展人员招录、执法办案等活动均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和保密要求。任何打着国家安全机关旗号“协助招揽工程”“帮忙安排工作”“疏通关系”“要求汇款转账”等行为均是不法分子设下的诈骗圈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双眼、注意甄别,如发现冒充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问题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受理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官微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金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