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管理不到位,山东沃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处罚1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3 09:48:44

近日,山东沃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被应急管理部门处以10000元罚款。

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枣滕)应急罚〔2026〕5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9月28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结果为罚款壹万元(¥10000)整。

违法事实显示,该工贸企业存在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或者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贸企业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或者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同时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332号第A档作出处罚,处罚实施机关为滕州市应急管理局。

企业公开信息显示,山东沃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MA3MKUKC9R,法定代表人为杨三景,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滕州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据了解,有限空间是工贸企业安全管控的重点风险点位。对有限空间开展全面辨识、建立完整的管理台账,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道关口。各工贸企业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专项管理工作,全面排查辨识本单位范围内有限空间,建立完善管理台账,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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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时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