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旅游新业态“空间供给”
中国农网 2026-10-13 18:52:32
近日,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自然资源配置 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用途管制、创新供地模式、盘活低效用地、提质服务监管等方面出台增量政策,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基础性作用,优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为乡村旅游、生态文旅等新业态打通堵点,释放出内需市场新潜力。
近年来,新型旅游业态和产品需求旺盛,但面临用地定性难、项目落地门槛较高、配套设施保障不足等突出问题。记者注意到,《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通过完善旅游用地用途管制,全力支持文旅新业态发展。
一方面,赋予更加灵活的用地保障方式。进一步完善旅游业服务体系,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外旅游配套设施布局,针对新业态点状、沿线、分散布局特点,《意见》明确,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加油站、服务区、旅游驿站等配套设施,补齐户外休闲、自驾旅游等基础设施短板。
另一方面,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对重要的生态空间,要求在确保生态安全前提下,允许适度开展对生态环境影响较低的露营、徒步、观光、研学、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活动。同时,合理配置栈道、步道、生态旅游厕所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安全设施,让宝贵的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效能。
同时,在鼓励利用存量空间发展旅游产业方面,《意见》提出,在符合规划管控、安全等要求下,土地权利人利用现有房产兴办文化和旅游接待设施的,可保持原土地用途、权利类型不变;土地权利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用地性质除外)的前提下,利用存量工业用地、老旧厂房等空间发展文化和旅游业态的,可享受5年内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支持政策。这一举措降低了存量空间的转型成本,促进推动闲置资源变文旅资产。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了项目全流程监管。提出地方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旅游项目论证,自然资源、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的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前期把关,在立项和决策阶段前主动介入,加强对拟建区位、建设规模、土地使用等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根据实际需要,加强区域特色自然和人文资源调查,掌握特色资源的权属、数量、面积、空间位置、利用现状等信息,纳入“一张图”,为规范旅游业发展及“两山”转化提供科学依据。各类旅游项目建设应对市场形势和风险、要素保障条件、资金投入与回报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不搞“形象工程”。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土地用途,严禁借旅游项目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和规划用途,用于建别墅、私家庄园、房地产、高尔夫球场、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景观类仿古建筑等。
责任编辑:安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