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典型案例(第十二批)
大众新闻·黄三角早报 陶敬玉 2026-10-14 09:08:31原创
2026年,为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第十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垦利区巴某某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案
2026年6月,垦利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垦利区某地址注册有多家网络餐饮店铺。执法人员对该地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场所实际为东营市某餐饮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经查,当事人巴某某使用已注销的垦利区某烤鸡烤鸭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从平台接单后,将订单转至东营市某餐饮有限公司制作。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垦利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广饶县某熟食店采购生猪肉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6年8月,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某熟食店采购的生猪肉不能提供供货者的主体信息和生猪肉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质品质检验合格证明》等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饶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河口区某烧烤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
2026年8月,河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开展“烧烤季”食品安全夜查专项行动,对当事人营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当事人食品加工操作区发现已经开封使用的3瓶味椒盐已超过保质期,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河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原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4.东营区某凉皮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凉皮案
2026年8月,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省抽检测报告,东营区某凉皮店自制经营的凉皮中苯甲酸及其钠盐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东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检测报告并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自收到检测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东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大众新闻记者 陶敬玉 通讯员 刘新东 韩伟)
责任编辑:杜美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