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守护最美“夕阳红”——金乡法院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3 15:41:32

岁岁重阳,敬老情浓。老年人的情感陪伴、赡养照料、养老照护、财产安全,既涉及家庭伦理问题,也是司法关切的民生热点。黄昏恋中的财物纠葛、赡养方式的分歧、养老机构照护安全风险、非法集资骗取养老积蓄等纠纷,直接关系到老年人晚年幸福。

本期选编四起典型案例,涵盖老年婚恋财产返还、赡养义务履行、养老机构人身损害、防范涉老非法集资。旨在通过以案释法,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提醒老年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引导家庭成员依法履行赡养责任,以司法力量守护老年人老有所养、情有所寄、财有所安,让法治暖意浸润重阳。

一、闪恋赠贵重首饰 恋爱终止应返还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下旬,67岁的孙某与59岁的王某经人介绍认识,后火速建立恋爱关系。2024年12月30日孙某向王某微信转账2000元。王某曾为孙某购买价值不大的生活用品。2025年1月初,王某要求孙某为其购买金手镯。2025年1月7日,孙某来到珠宝店付款33 000元取走王某定做的50.27g金手镯并交给王某。一月后二人结束恋爱关系,孙某向王某索要金手镯未果,报警并起诉要求王某返还金手镯或支付折价补偿款51 928.91元。王某否认收到孙某购买的金手镯。

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向王某微信转账2000元及王某为孙某购买的物品,为表达或增进感情而进行的小额赠与,不应再予返还。王某虽否认收到金手镯,但结合双方、介绍人、珠宝店工作人员在公安机关的笔录及本案证据,可以认定孙某已于2025年1月7日将案涉手镯交付王某,该事实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案涉金手镯价值较高,双方相识时间短暂,恋爱关系终止,已无法缔结婚姻、共同生活。该大额财物给付带有以建立婚姻关系为目的的属性,现恋爱关系破裂,王某应当予以返还。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王某返还孙某金手镯折价款33 000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单身老年人追求晚年情感陪伴、再婚择偶的现实需求日益凸显。老年婚恋具有交往节奏快、情感投入冲动、财产往来频繁的现实特征。部分老年人在恋爱过程中感情冲动,对再婚缺乏审慎考量,大额财产往来时不注意留存转账、聊天记录等凭证,一旦分手,就财产返还问题极易引发纠纷。暴露出老年群体再婚择偶不够理性、财产往来证据留存意识薄弱的现实问题。老年群体的积蓄多为毕生辛劳所得,是养老保障的重要物质基础,一旦婚恋关系破裂,大额财物损失将直接影响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

本案系老年人恋爱引发的赠与财物返还纠纷。一方面提醒老年群体对待再婚应当理性审慎,充分了解后再谈婚论嫁;另一方面提示老年人涉及大额金钱往来务必强化证据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人财两空。裁判厘清了恋爱期间小额一般赠与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大额财物给付之间的法律边界,既尊重老年人追求情感幸福的合理诉求,又依法守护老年人的养老财产安全,对妥善化解老年婚恋财产纠纷、引导老年人理性择偶具有较强的司法指引和社会警示作用。

二、分开赡养老人 违背老人意愿难获支持

基本案情

王先生与妻子李女士均年逾九十,二人育有二子二女,长女王某甲、次女王某乙,长子王某丙、次子王某丁。四子女针对二老的赡养问题,曾在亲属的参与下商议由王某甲和王某丁赡养李女士,王某乙和王某丙赡养王先生。后王先生与妻子在养老院居住一段时间,王某甲和王某丁支付母亲的费用,王某乙和王某丙支付父亲的费用。因王先生在养老院住不习惯,与妻子居家养老,希望孩子们轮流照顾父母,但四子女均以各种理由未能履行赡养义务。王先生及李女士提起诉讼,要求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及王某丁轮流照顾二人,若不方便照顾可选择出钱或者找人在家照料,并每人每月向二人支付生活费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李女士现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单独居住无人看管,饮食起居均成问题,四子女应轮流赡养二老,履行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义务。考虑到老年人身心特点和子女长期照料的压力,由四子女轮流照顾二人,每人照顾一个月后轮换为宜。王先生不愿意与李女士分开生活,希望居家养老,应尊重其个人意愿,四子女如无法亲自照料老人,可以委托他人照料。按照山东省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四被告2026年每人每月应分别支付王先生、李女士赡养费各376元。关于子女们分开赡养老人的意见,因免除了子女对父或者母一方的赡养义务,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不予采纳。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赡养纠纷案件。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更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不因家庭矛盾、财产分割、生活琐事而免除。二位老人年老体弱,子女本该感恩父母养育,承担赡养责任,但四名子女出于各自现实考量,提出将两位老人分开轮流赡养的方案,忽视两位老人希望共同居住、相互陪伴的情感需求。赡养不只是经济供养,更包含精神慰藉,强行将相伴多年老人分开居住,极易造成老年人精神孤寂,伤害老年人身心健康。赡养方式的确定,不能以子女便利为首要标准,应当优先尊重老年人自身的选择。

子女不能以自己对父母的亲疏好恶等看法来选择赡养父或母一方,赡养人不得以不方便照顾、经济困难等为由拒绝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百善孝为先,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律的强制性义务,更是植根于中华民族血脉中的伦理根基。子女除保障父母物质生活外,更应关注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老年人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人格尊严。

该案以裁判方式明确赡养方案应当遵从老年人真实意愿,既彰显司法守护老年人老有所养、情有所寄的态度,弘扬敬老孝老的美德,也引导子女充分尊重老年人精神需求,实现了保障老年权益、树立良好家风导向、化解家庭亲情矛盾的多重司法效果。

三、老人噎食死亡 养老机构按过错担责

基本案情

2024年3月,钱某入住一家养老机构,钱某子女每月为其交纳相关费用。2025年1月16日下午,钱某用餐时食用较少。外出遛弯回来,向护工表示想吃馒头。辅助护工刘某从钱某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一个馒头给了钱某,钱某便坐在床沿吃馒头,刘某站在钱某对面看着钱某,但是未给钱某提供汤水,钱某也未自行饮水。五分钟后,钱某走进卫生间,刘某在卫生间门口观察了钱某一会离开。一分钟后,刘某再次到卫生间门口查看,听到疑似干呕声便进入卫生间,随即跑出房间,找来其他护工救治钱某,并拨打急救电话。医生到场后,钱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部门委托鉴定,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钱某符合异物吸入引起窒息死亡。钱某母亲、儿子及女儿将该养老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00776.89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养老机构与钱某存在养老服务合同关系,对钱某负有管理、照料义务。钱某经鉴定符合异物吸入引起窒息死亡,结合本案情况,应系在非用餐期间食用馒头后导致。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安全职责》列明,进食期间,保证老年人用餐安全。工作人员在钱某晚饭后,又给钱某提供馒头食用,其间工作人员虽看着老人就餐,但并未给钱某提供汤水等能够预防或消除噎食风险的必要措施以保障就餐安全,对本案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管理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钱某作为成年人,虽年龄较大且患有脑梗死后遗症等疾病,但其能自行就餐,理应对吃馒头时存在的潜在风险有一定认知。钱某自身未能尽到必要的安全注意义务,是造成损害发生的主要原因,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综合本案案情及双方过错大小,本院酌定由养老机构承担 30%的责任,由养老机构赔偿三原告 144 648.26 元。三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随着社会发展,年轻人面临巨大的生活和工作压力,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照顾父母,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日益普遍,噎食属于老年照护场景下高发的安全风险。部分养老机构对照护风险重视不足,护工履职操作不规范,对老人自身吞咽机能状况,未能建立风险认知,极易引发人身伤亡悲剧,暴露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缺位、监护风险防范松懈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养老机构应当根据入住老人身体状况,提供适配饮食,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但该义务并非无限扩大,应当结合老人自身基础身体条件、各方过错程度综合判定事故责任,不能将机构内部发生的全部损害后果,直接归责于养老机构。

本案对统一涉老机构人身损害赔偿裁判尺度、树立权责相适应司法理念具有重要的法治教育意义。一是警示养老机构,应当完善照护管理制度,完善入院评估,进行饮食分级管理,强化护工应急准备与培训等;二是劝诫老年人遵从养老机构饮食安排,身体不适及时告知,进食时保持专注;三是提示老年人家属,应当充分知晓被照料老人身体隐患可能存在的风险,如实告知病史,理性看待养老机构权责边界。

四、警惕“高息保本”陷阱,守护养老钱袋子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甲系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一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该公司经营范围仅包含非融资性担保、自有资产投资、经贸咨询等,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资质。2012年8月至2015年8月,王某甲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分公司名义对外公开宣传,许诺高额利息、保证还本付息,以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的方式,向蔡某等211名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1765.45万元,尚有1382.1183万元资金未能返还。

本案大量集资参与人为老年人,不少老人将毕生积蓄、养老钱投入所谓“保本高息”项目,最终资金无法兑付,养老钱遭受重大损失。案发后,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典型的涉老年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追求稳定高额回报的心理,借助投资担保公司的外衣包装,以“保本付息”为诱饵,骗取老年人养老积蓄,严重侵害老年群体财产权益,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对于老年人而言,为防被骗,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认清投资骗局伪装,拒绝高息诱惑。不法分子常注册投资、担保类公司,借用合同、项目等包装,虚构安全可靠的投资产品。凡是承诺“保本保息、收益远高于银行正规理财”的项目,都存在极高风险。老年人务必牢记,不存在无风险的高息投资。二是守住养老钱,不轻易参与民间集资。老年人面对陌生投资推介,切勿仅凭口头承诺、宣传单片就拿出积蓄。大额资金处置多与子女商量,不向无金融许可的公司、个人出借资金、参与投资,不随意签订各类借款、担保合同。

养老钱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根本保障。本案警示社会,要持续面向老年人开展反诈与金融普法宣传,揭露非法集资“公开宣传、许诺保本高息、面向不特定群众”的特征,引导老年人擦亮双眼,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褚思雨 通讯员 刘夏 张志爽 郭丽平

责任编辑:李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