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公路发展集团八达岭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被卫健部门行政处罚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3 18:05:4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获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八达岭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下称“首都公路发展集团八达岭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近期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是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首都公路发展集团八达岭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的违法事实显示,该单位利用自备水源供水系统向该场所绿化和高速集宿地(员工倒班再次集中就餐住宿)供应生活饮用水,经北京市昌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检测,9月15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水中硝酸盐含量为14.0mg/L,不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5749-2022)硝酸盐限值10mg/L的规定,供给禁止供给饮用的水。

据悉,首都公路发展集团八达岭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违反了《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处罚机关对其作出如下处罚:警告;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昌卫水罚﹝2026﹞0024号。

图片加载失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八达岭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成立于1999年,负责人薛森,其母公司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亦成立于1999年,注册资本3057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剑,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市高速公路、城市道路及配套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

产经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3242

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