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州一村民丹江河道非法采砂 被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并罚款10万元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13 20:07:12原创
10月12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水利局公布一起行政处罚:2026年8月中旬至8月下旬,板桥镇板桥村六组村民韩某某在该村丹江段河道内驾驶装载机违法采运、销售砂石,被责令限期复平河道,没收违法所得1800元,并罚款10万元。
处罚决定显示,2026年9月10日,商州区水利局对该案立案调查。经现场勘验、调取监控视频、核对举报线索及询问当事人,查实涉案河道河滩地段存在机械碾压痕迹,桥墩下堆放有零散砂石,当事人违法采砂作业视频与举报提供的机械信息完全吻合,韩某某对违法采运、销售砂石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条,商洛市商州区水利局依法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限期复平河道、恢复河道原貌,消除河道安全隐患;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罚款人民币10万元。
海报新闻(报料微信号:HaibaoNewsSw)记者注意到,非法采砂执法严格。
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1月29日颜某未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在合川区大石街道金钟村嘉陵江右岸河道管理范围内旱采连砂石共计432吨。经合川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其所采连砂石价值10,800元。最终颜某被没收违法所得10,800元,并被罚款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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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新闻·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陈嘉伟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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