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日照丨网络大V的嘴,不该成为收割企业的“流量镰刀”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13 15:53:11原创

李尧

2026年6月,一则“东鹏特饮的董事长居然不喝自家饮料”的消息在多个平台热传,配图看起来有模有样,评论区骂声一片。东鹏饮料股价应声下跌,公司紧急报警。深圳警方调查后确认,这则消息系自媒体从业人员罗某某借助AI工具编造,该账号运营者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这不是孤例。过去一年,涉企网络谣言呈现出一种值得警惕的“产业化”特征:流量越大,杀伤力越强;手段越新,伤害越深。

造谣的成本有多低?上海一名拥有65万粉丝的自媒体“大V”张某,从网上下载无关视频素材,拼接剪辑后炮制出“上海乐高乐园门可罗雀”“砸55亿美元打水漂”的虚假视频,非法牟利累计达16万余元。警方查明,其账号长期频繁发布涉及楼市、商业项目的虚假信息,最终张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一部手机、一个剪辑软件、几段挪用的素材,就足以让一家企业陷入舆论漩涡。

造谣的“收益”有多高?网络大V“臧其超”以“专家”人设包装,全网粉丝超1亿,背后关联7家MCN机构,运营500余个自媒体账号。仅2024年1月至7月,该账号矩阵就发布了数百条涉及蚂蚁集团的视频,其中绝大多数内容缺乏事实依据。这些账号长期发布针对知名企业的不实信息和负面言论,引流后与授课课程、图书销售等商业活动绑定,形成“引流—变现”链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其构成商业诋毁,判令连带赔偿150万元。

从东鹏特饮到乐高乐园,从蚂蚁集团到胖东来,涉企网络谣言的受害者不分行业、不论规模。胖东来诉“柴怼怼”案中,相关舆情信息达169万余条,形成40多个热搜,法院最终判赔260万元。小米诉自媒体“AutoReport汽车产经”案,一审获赔500万元。数字背后是同一道伤口:企业的品牌信誉被流量碾过,而制造伤口的人,成本几乎为零。

还有一类更复杂的伤害,不来自“编造”,而来自“定性”。

2025年9月,网络大V罗永浩在西贝用餐后发微博,称其“几乎全是预制菜”“价格偏高”“实在太恶心了”。西贝创始人贾国龙随即强硬回应,宣布将起诉并索赔,同时开放全国后厨自证。然而,这场舆论风波并未随着时间平息。到2026年初,西贝证实将关闭全国102家门店,罗永浩与贾国龙的微博账号均被禁言。据媒体报道,从2025年9月到2026年3月,西贝累计亏损达6亿元,门店从近400家缩减至200余家。

这场纠纷的法律定性至今悬而未决。法律上,“贵”“恶心”属于主观评价,通常不构成侵权;但“几乎全是预制菜”是事实陈述,可以被证伪。西贝若要胜诉,必须证明这句话“不实”且罗永浩“故意”。麻烦在于“预制菜”的定义存在鸿沟:官方标准将中央厨房配送、门店最后加工的菜品排除在预制菜之外,但普通消费者眼中,只要不是门店现切现炒,就算预制菜。基于这种认知差异的批评,是否构成“捏造”,法律上并不清晰。

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场风波的走向早已偏离了“消费反馈”本身。2026年9月,网络大V“理记”连续发文,称西贝将在两三个月内彻底倒闭,随后又爆料“西贝已起诉罗永浩”“罗永浩是给贪官做生意的白手套”,将一起商业名誉权纠纷一路升级到了涉及贪腐的刑事指控。人民日报对此发表评论文章《网络舆论环境不能成为企业发展的短板》,直言网络舆论环境已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能成为企业发展的短板。

西贝案例的警示在于:即便最终法律认定大V的言论不构成侵权,企业所承受的损失也已经发生。一家拥有数百家门店、上万名员工的餐饮企业,因为一条微博引发的舆论风暴,在半年内亏损数亿、关店上百家。无论官司输赢,这笔账已经算在了企业经营上。

问题的根子,在违法成本与获利空间的严重失衡。注册几个账号、编几篇耸动文案,几乎零成本就能撬动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公关费”。即便账号被封,换个“马甲”便可卷土重来。一些企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担心负面舆情冲击品牌、影响股价,宁愿“花钱消灾”。这种妥协恰恰催生了“越怕事越有事”的恶性循环。

更值得警惕的是,AI技术正在降低造谣的门槛。过去需要“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现在大语言模型可以在几秒钟内生成一篇逻辑自洽、语气逼真的“爆料”。罗某某用AI编造“东鹏特饮创始人不喝自家饮料”的谣言,就是一个清晰的信号:技术越便利,核实信源的责任就越重,而不是越轻。

治理的方向已经明确。国家网信办“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 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级网信部门和重点商业网站平台清理涉企侵权信息156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2.6万余个。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印发通知,明确涉企侵权信息的处置范围,要求平台主动清理显性涉企侵权信息,从严从快处置涉事账号。重点网站平台共同制定的《整治涉企侵权信息 优化营商网络环境自律公约》进一步明确:不得推荐集纳企业负面信息的“自媒体”账号,对AI生成的涉企负面信息予以限流,取消经常性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账号的营利权限。

规则写在了纸上。但治理“网络黑嘴”,清理侵权信息、处置违规账号只是“上半场”。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从网红“铁头惩恶扬善”借打假之名多次敲诈他人获刑,到山西某团伙跨省实施舆情敲诈被追究刑责,法律的底线清晰而坚硬。从“治号”走向“治人”,让违法者付出人身自由与经济处罚的双重代价,才能真正形成震慑。

对网络大V而言,粉丝越多,责任越重。发表涉及企业经营、行业走向的重大判断,要多一分审慎。没有确凿证据,就不要下斩钉截铁的结论;只是个人推测,就要标注清楚,不能伪装成已经坐实的真相。公信力一旦透支,就很难修复。

对企业而言,面对敲诈勒索,妥协就是纵容。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主动公开事实真相,让不实信息没有市场。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企业选择报警维权,这既是保护自身权益,也是在为整个行业净化生态。

平台作为网络内容传播的关键枢纽,必须摒弃唯流量论的思维。既要健全事前审核、事中巡查、事后处置常态化管理体系,也要优化算法推荐机制,杜绝刻意推送、放大负面舆情,斩断流量黑产传播链条。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流量也不该是伤害企业的武器。让“造谣生财”的生意彻底破产,营商环境才能更加清朗,市场活力才能真正迸发。

责任编辑:刘玫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