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法院:法暖残障群体 联动上门解纷

地方法治 |  2026-10-15 21: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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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兰山法院立案庭速裁法官肖晓丽与兰山法院驻兰山区残联诉讼服务站特邀调解员,走进兰山区半程镇当事人家中,上门调解一起涉残疾当事人离婚纠纷。整个调解过程高效有序、温情暖心,切实让当事人足不出户便解决了烦心事、揪心事,成为兰山法院深化“法院+残联”联动解纷机制的生动实践。

心系特殊群体

上门调解免群众诉累

据悉,该案原、被告均为再婚,二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因再婚时,双方年近四十岁,故婚后未生育共同子女。二人共同生活期间,因性格不合、日常琐事频繁引发争吵,感情逐渐淡化。后原告长期照料其与前夫所育子女,双方长期分居,夫妻关系彻底破裂、名存实亡,遂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院在送达应诉材料、核实案件基本情况过程中,得知被告系腿部残疾,行动极为不便,往返法院参与诉讼存在极大困难。考虑到残疾当事人的特殊身体状况,为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兰山法院秉持司法为民、助残便民理念,立即启动涉残案件绿色通道,将该案交由兰山法院驻兰山区残联诉讼服务站,由专业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先行调解工作。调解人员量身定制上门调解方案,主动将司法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切实让特殊群体足不出户解决纠纷。

部门联动聚力

情理交融化家事积怨

家事纠纷关乎家庭和谐稳定,涉残家事案件更需兼顾法理尺度与人文温度。兰山法院深化“法院+残联”联动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法官精通法律、特邀调解员温情服务的双重优势,形成高效协同、精准适配的解纷模式。

调解现场,指导法官肖晓丽耐心梳理案件事实,围绕双方分居现状、感情破裂程度、财产处置等核心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释法明理,清晰客观地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特邀调解员立足残疾人权益保障角度,充分体谅被告身体不便的实际难处,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积极开展心理安抚和矛盾调和工作。

调解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愿的调解原则,摒弃生硬办案模式,以情理化解隔阂、以法理厘清权责。针对双方长期分居、无和好可能的客观事实,反复沟通协商,细致梳理财产事宜,引导双方理性处置婚姻纠纷。在法情相融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彻底放下心结,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一起积压多年的家事纠纷在半天时间内圆满化解,既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

筑牢权益屏障

暖心司法擦亮为民底色

此次上门调解是兰山法院健全特殊群体司法保障体系,做实助残司法、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近年来,兰山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急难愁盼,持续完善“和翼无障碍”司法服务品牌,常态化推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便民举措,让司法服务更有温度、更接地气,曾获评山东省高院“有爱无碍”诉讼服务文明岗。

2025年3月,兰山法院驻兰山区残联诉讼服务站正式揭牌成立,搭建起专业化、无障碍司法服务平台。在全院范围内挑选责任心强,以及对涉残疾人法律精通的法官肖晓丽作为诉讼服务站指导法官,同时在临沂市特殊学校、区残联等机构择优吸纳调解经验丰富的4名人员担任诉讼服务站特邀调解员,组建专属涉残调解队伍。通过持续深化与区残联的常态化联动协作,兰山法院有效整合司法资源与基层助残服务资源,构建起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快速响应的涉残纠纷化解机制,切实将司法便民、司法助残举措落到实处。

下一步,兰山法院将不断优化特殊群体诉讼服务举措,以更贴心、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守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用温情司法擦亮为民底色,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兰山法院)

责任编辑:季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