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海警局公开征集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滨州民生 | 2026-10-14 17:03:54 原创
吕明旺来源:

滨州海警局关于公开征集
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滨州海域各类海上黑恶势力与涉海涉渔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海上生产秩序,保护广大渔船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海上安全屏障,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海上涉黑涉恶线索及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一、线索征集范围
凡发生在沾化县、无棣县、北海经济开发区管辖海域,有下列情形的违法犯罪线索均可向我局及下属沾化工作站、无棣工作站举报:
(一)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海上、划地圈海、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渔船民的“海霸”“渔霸”“港霸”“砂霸”等黑恶势力;在渔港、码头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占海洋资源、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
(二)操纵成品油、冻品、香烟、海产品等走私贩运,以及组织、参与海上偷渡等跨境违法犯罪活动。
(三)在渔业捕捞、养殖、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垄断资源、强揽强占、恶意打压、违规排放、非法捕捞、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四)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威胁恐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五)通过“黑中介”非法雇佣船员、限制人身自由、强制船员劳动、恶意欠薪的黑恶势力。
(六)与黑恶势力及海上违法犯罪分子相互勾结,为犯罪团伙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的相关人员。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涉案人员基本信息、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事实经过及录音录像、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举报人应积极配合办案机构开展调查核实。
(二)提倡实名举报、滨州海警局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参与上述涉黑涉恶、涉海涉渔违法犯罪的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退赔、检举揭发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
官方报警服务平台:95110
滨州海警局:0543-3118110
无棣工作站:0543-2157110
沾化工作站:0543-8131716
(二)信件举报: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492号滨州海警局收
(三)现场举报:举报人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上述地址当面提交线索。
滨州海警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