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等,国盛证券被罚款29万元
金观察 | 2026-10-15 16:17:45 原创
9月24日,国盛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的公告等。
经查明,国盛证券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是国盛证券经纪业务管控存在重大缺陷,相关经纪类服务管理办法存在缺失,相关经纪业务管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违规提供相关信息技术服务。二是国盛证券落实账户实名制存在重大过错,在异常交易核查过程中,未有效履行账户使用实名制、异常交易管理等职责。三是国盛证券严重违反信息安全规定,相关风险隐患可能对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平稳运行产生较大影响,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处罚方面,国盛证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9万元罚款;匡文邦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8万元罚款;吴蝶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8万元罚款;陆修然被给予警告,并处以 17 万元罚款;刘国宁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卢果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周明来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经查,国盛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与经纪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二是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落实不到位;三是信息技术合规与风险管理不到位。张昌生被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陆修然作为时任公司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2024年11月起兼任公司首席信息官),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等职务或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国盛证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以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责任编辑:王天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