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阳核电一期环评公示!将建设2台国和一号核电机组+配套海水淡化厂
公司观 | 2026-10-17 08:18:49 原创
初磊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
生态环境部网站近日公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建造阶段)”,公示期为10月10日至10月2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显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和营运单位为国电投核电(莱阳)核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莱阳市团旺镇东马家泊村北侧,西南距青岛即墨区(距政府驻地距离,下同)约43km;西北距团旺镇约6km;西北距莱西市约24km,西距平度市约65km;北距莱阳市约28km;东侧距高格庄镇约6km,距海阳市约43km,距山东海阳核电厂址约61km;东北距烟台市约106km;东南距丁字湾岸边约20km,距黄海约32km。
图为山东莱阳核电项目厂址地理位置图
项目规划容量为6台百万千瓦级国和一号核电机组,采用一次规划、分期建设的方式。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台国和一号核电机组。
工程建设管理采用全厂工程总承包模式,国电投核电(莱阳)核能有限公司已委托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全厂工程总承包任务。总承包商负责全厂五通一平、勘察、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服务、采购、建造、调试、役前检查以及项目管理等工作。国电投核电(莱阳)核能有限公司已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理公司,负责对工程总承包商及其施工承包商实施施工监理。
山东莱阳核电项目按规划容量建成后,整个厂址区域将有六台压水堆核电机组。为了对厂址内所有核电机组实施高效、安全的管理,实行辐射防护最优化,建设单位遵循近远期结合、统一规划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厂址总体规划,对电厂所有机组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设施进行统筹安排,包括:设立统一的非居住区和规划限制区;设计上综合考虑六台机组的取水、排水方案,既保证机组满功率运行的需要,又有利于减小对环境的影响;整个厂区的总平面规划中功能分区明确,统一合理规划放射性区域和非放射性区域及相关设施;厂区内将建设统一的放射性固废处理设施和暂存库。
围绕山东莱阳核电项目建设,以打造“国和”先进三代核电产业基地为目标,项目充分发挥“国和一号”现代产业链联盟招引作用,通过共建共享的供需对接机制,构建产业链地企协作良好生态,带动山东省内企业融入“国和”系列核能产业链供应链,强化核电关联产业培育,培优塑强核电装备产业链,推动本地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同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在鲁聚集,聚力打造核能未来产业集群,形成核能全产业链发展新格局,助力推动山东核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工程单台机组建设周期为58个月,工程设计寿期为60年,环境保护设施将根据“三同时”原则,在机组运行前完成建设。
报告书显示,项目厂外配套建设海水淡化厂,建设位置拟定位于莱阳市羊郡镇辖区,规划容量为3套海水淡化设施,采用南北向并联布置方式,一期工程海水淡化设施布置在海水淡化厂厂区南部,向北扩建。
此外,本项目环境监测站拟建设在海水淡化厂区内,相关施工统一纳入海水淡化厂的施工管理。基于现阶段工程方案,厂址取排水管线敷设区域多为临时占地,仅阀门井、排气井等设施涉及永久占地。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责任编辑:吴淑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