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霖律所王之虎主任应邀为全省公安机关2026年度新警入警训练班讲授《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实务课程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宋晨   2026-10-16 14:55:56

为助力全省公安机关新招录民警夯实刑事执法基础、强化程序法治理念、规范侦查办案行为,2026年10月11日,上海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山东警察学院教官王之虎律师应邀走进全省公安机关2026年度新招录非公安院校毕业生入警训练班,为全体新警讲授《律师参与刑事诉讼》专题实务课程。

授课环节

本次授课仅仅围绕《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讲授,立足非公安院校毕业生的知识结构特点,聚焦侦查阶段律师履职边界与执法机关办案规范,以“法条精解+案例剖析”的方式,为学员带来系统、精准、可操作的实务指引。

授课中,王之虎主任结合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实务经验,围绕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法定职责展开系统讲解,逐一梳理了提供法律咨询、会见嫌疑人、调查取证、监督侦查活动、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六大核心执业板块,逐条对应《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相关规定。针对新警执法实操中的痛点、难点,他重点解读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诉讼权利告知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明确了执法办案中应当依法保障的律师执业权利,以及常见的程序违法风险点。

课程同时围绕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律师的流程规范、法律援助的实践运行机制以及值班律师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从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时的告知义务,到在押人员本人委托、监护人及近亲属代为委托、更换辩护律师、解除委托关系等程序节点,再到《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辩护情形、法律援助的申请与审批流程以及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职责,均结合法条与实务逐一厘清。

王之虎主任以真实办案案例为切入点,具象化呈现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履职方式与作用路径,明确指出辩护律师执业必须恪守法律边界、不得干扰正常侦查活动,同时强调侦查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通信权与执业救济权,推动双向规范、共同守界。

授课过程中,王之虎主任特别指出,辩护律师与公安机关并非对立关系,而是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共同体。律师依法参与刑事诉讼,既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也能够从辩护视角倒逼执法规范,助力公安机关提升办案质效、防范冤假错案,共同实现司法公正的核心目标。

法制进校园

本次授课内容详实、重点突出、针对性强,既精准解读法律条文,又深度结合执法实战,有效补齐了非公安院校毕业生在刑事诉讼程序领域的知识短板,帮助学员快速掌握执法规范要点。课程尾声,王之虎主任以“敬畏法律、严守底线、善于发现、积极落实、全力维护、严格风险”寄语全体新警,勉励大家走好从警第一步、扣好执法生涯的“第一粒扣子”,受到全体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

靖霖济南所始终深耕刑事法律实务,积极助力全省公安法治人才培养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未来,律所将继续发挥刑事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公安系统实务培训与执法规范建设,为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升全省公安执法公信力贡献专业力量。

责任编辑: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