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日照辖区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联合公告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6-10-16 15:28:02原创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海上涉黑涉恶有组织犯罪,整治海上治安乱象,维护我市海域、渔港码头、滩涂养殖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护航日照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日照海警局、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海洋发展局决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划海占域,欺压人民群众。利用家族、宗族等势力,横行海上、划地圈海、称霸一方。欺压渔民、养殖户,强行收取“保护费”的“海霸”“渔霸”“船霸”“砂霸”等黑恶势力。

(二)团伙勾连,从事跨境犯罪。组织、操控海上交通工具,内外勾结,有组织实施走私成品油、冻品、香烟、海产品、毒品及偷渡、非法越境等犯罪的团伙线索。

(三)垄断业态,实施强迫交易。在渔业捕捞、养殖、海域使用、海岛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等领域垄断资源、强揽强占、恶意打压、违规排放、非法捕捞、滥开滥采的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实施强迫交易的黑恶线索。

(四)操控船员,敲诈盘剥牟利。恶意欠薪、克扣船员工资,通过“黑中介”非法雇佣船员、限制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实施强迫劳动,以及“职业渔闹”、插手海上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团伙线索。

(五)盘踞文旅,滋生黄赌毒患。在游艇经营、海上旅游、海上休闲行业,欺客宰客、垄断客源、敲诈勒索,组织、容留黄赌毒,以及游艇从业人员、游客吸贩毒的相关团伙。

(六)包庇纵容,充当伞网后台。为海上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包庇纵容,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行业监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七)其他在海上实施的涉黑涉恶以及与黑恶犯罪交织的枪爆、毒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反映情况,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基本信息、团伙架构、作案时间、海域码头地点,并附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单据等证据材料。

(二)提倡实名举报,海警机构将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严禁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恶意攻击、诬告陷害,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凡参与上述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线索反映渠道

(一)电话举报

日照海警局:95110、0633-8362110

日照市公安局:110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0633-2289600

(二)网上举报

微信搜索“中国海警95110”,或关注中国海警公众号,点击“海警出击-海上报警”,登录首页后,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图文报警、视频报警等。

(三)信件举报

邮寄至①日照市东港区深圳路395号日照海警局;②日照市东港区五莲路339号日照市公安局;③日照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98号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四)现场举报

可携带录音、视频、书证等证据材料,到日照海警局、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海洋发展局现场当面递交线索材料。

日照海警局

日照市公安局

日照市海洋发展局

2026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山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