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亲友潜入婚房 伺机盗取新人财物
法治讲堂 | 2026-10-17 18:29:37
基本案情:
2024年12月,张某在某短视频平台浏览到一个本地婚礼请柬的视频后,认为婚礼现场人多眼杂、管控松散,极易趁机实施盗窃,随即乘车前往城区伺机作案。途中,他看到一小区门口有婚礼拱门、热气球等婚庆装饰,判定此处正在举办婚礼,当即下车混入现场。
通过现场张贴的婚庆海报,张某确认了新娘身份,随后伪装成新人亲友,尾随新娘乘坐电梯抵达婚房。进入新房后,他假意逗留、充电,暗中观察现场人员动向,等待作案时机。当新娘邀约在场亲友下楼集体拍照、婚房内的人员全部离开后,张某迅速潜入新娘卧室,盗走4个红包、两枚黄金戒指、三枚黄金耳环。得手后,张某携带赃物下楼,恰逢新人组织亲友拍摄合影,不知情的被害人还热情邀请其帮忙拍照,张某完成拍照后,借机逃离现场。
被害人家属发现财物失窃立即报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迅速锁定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核查,被盗财物总价值1.5万余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定,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遂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来源:检察日报。文中人名为化名)
检察官提醒: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有的人自以为聪明,想浑水摸鱼、神不知鬼不觉地乱中取利,殊不知,再聪明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另外,在聚会等人多的场合,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财物尽量随身携带或者委托专人看管,留意身边陌生可疑人员,不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莱西检察)
责任编辑:王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