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小“乾坤”大,事关你我他——食用畜禽产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宣传对接活动成功举办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 王星   2026-10-16 21:38:33原创

10月1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在济南市长清区联合举办食用畜禽产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宣传对接活动。活动旨在深化食用畜禽产品全链条信息化追溯监管,强化肉类产品追溯信息的宣传应用,着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畜禽屠宰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赵洪山介绍,山东现有畜禽屠宰企业1023家,其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12家,牛羊屠宰企业164家,家禽屠宰企业453家。目前,全省已完成赋码(畜禽产品码)的养殖场户已达41.95万户,备案养殖场5.75万个。

赵洪山介绍,畜禽产品码承载畜禽产品基本信息(养殖—贩运—屠宰加工—肉类产品流通—市场消费),链接畜禽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信息。目前平台(鲁牧云)已与“山东食链”实现数据互通对接,产品检疫证、肉品品质合格证、畜禽产品码三类数据均按5秒/次的频率自动抓取推送,建立准实时同步机制,保障两端数据一致、业务状态可追溯。

鲁牧云运用区块链存证技术保障数据不可篡改,夯实畜牧端追溯数字底座,实现养殖、检疫、运输、屠宰全业务环节线上办理、全程留痕,覆盖猪、牛、羊、鸡、鸭、鹅及其他畜禽品种。

这一体系有效破解了行业长期存在的三大痛点:一是纸质检疫证明易伪造、核验难,肉类产品与检疫证明是否对应难以确认;二是分段数据信息孤岛频发,养殖、屠宰、检验检疫、流通消费、病死无害化处理等环节存在断点;三是企业重复填报记录,数据信息前后不能追溯。通过打通“养殖场(鲁牧云产地检疫)—贩运(鲁牧云车辆备案)—屠宰加工(鲁牧云屠宰检疫检验)—经营餐饮加工终端(山东食链)”全链条数字化追溯体系,实现了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徐冲介绍,市场监管部门以“山东食链”为载体,推进数据共享共用,打通全链条追溯链路。鲁牧云平台出具的检疫检验证明信息,经数据共享平台推送至“山东食链”,最终贯通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者等终端环节,构建起贯通养殖、屠宰、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完整数据追溯链条。

在制度层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畜牧兽医局等部门出台《山东省食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规定》,并发布《山东省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用畜禽产品品种目录(2026年版)》,自2026年4月27日起执行。同时,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的指导意见》,严格“先查后入”,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建立并落实入场查验制度。

在主体责任落实方面,食品生产经营者须履行进货查验义务,通过“山东食链”扫描追溯二维码实现电子证明流转,做到“亮码销售”,并如实记录销售信息。消费者可扫码查询产品溯源信息,保障了知情权和选择权。农批市场开办者禁止无进货凭证和检疫检验证明的食用畜禽产品入场销售,鼓励入场销售者使用“山东食链”提前如实报备追溯和检疫检验证明信息,并利用“山东食链”开展线上入场查验。学校食堂和大宗食材供应商方面,大宗食材供应商通过系统推送检疫检验证明和进货凭证,学校食堂利用“山餐安”开展查验并留存相关信息,实现校园食材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徐冲介绍,“山东食链”系统支持食品生产销售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等不同角色注册使用,注册后下载二维码用于扫码采购、扫码销售、扫码查看追溯信息。在采购环节,支持从已注册“山东食链”的单位采购,也支持从省外单位采购并手动录入批次信息;在销售环节,批发商可录入销售信息,下游采购方进行确认;在库存管理方面,支持批次管理、库存处理、盘点核减等功能;在市场管理方面,市场开办者可对入场销售者提交的进货查验信息进行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销售,并支持市场快检、日常检查等功能。

自2026年7月1日起,山东全面推行畜禽屠宰肉类产品码赋码,实现产品码一码追溯、信息全国共享。据介绍,截至10月13日,向下游肉商出具畜禽产品码280.47万条,平均每天出具产品码2.67万条,包括禽肉484万吨、猪肉140万吨、牛肉8万吨、羊肉2万吨。其中出具给省内肉商客户211万条,外省客户69万条,覆盖江苏省、河北省、上海市、河南省、湖北省、安徽省、北京市等地。我省实施的食用畜禽产品“电子化出证、产品赋码、信息化追溯”创新做法因成效显著,被列入国务院食安办第三批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创新案例。

         参加活动的嘉宾正在与商户交流。

       商户展示摊位上张贴的山东食链二维码。

      畜禽产品码链接畜禽产品检疫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信息。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鲁牧云”已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食链”实现数据互通对接。

(大众新闻·农村大众记者 王星 通讯员 赵磊 )

责任编辑:石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