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发布 | 六大变化!德州国资预算管理新《办法》出台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客户端 李梦晴 2026-10-16 22:37:53原创
近日,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10月16日,德州市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德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这是德州市深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对进一步规范国有资本收支管理、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21年,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德政办发〔2021〕13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原《办法》实施以来,在加强和规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和省级层面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鉴于原《办法》将于2026年12月31日到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相关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德州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结合德州市在实际管理中遇到的问题,修订出台新《办法》。
新《办法》共10章35条,主要围绕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全链条,对部门职责、收支范围、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绩效管理和监督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表现在以下4方面:
一是厘清各方管理职责。压实市财政局、国资预算单位以及国资预算企业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清晰界定权责边界,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其中,国资预算单位,是指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部门和单位,如市国资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国资预算企业,是指各类市属国有企业,如市财鑫集团、市德达集团等。
二是明确预算收支范围。规定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构成、缴纳比例以及资金的主要支出方向,规范各类收入管理,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等支出管理,做到收入应收尽收,支出投向合规。
三是规范预决算操作流程。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各环节的具体程序与工作要求,强化预算管理刚性约束。
四是实行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将绩效评价贯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流程,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统筹财政、审计等监督力量,加强对收益收取、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落实追责问责,切实筑牢资金监管防线。
新《办法》修订主要内容包含调整收益上缴机制、完善各方管理职责、加强国有企业名录管理、明确划转社保基金收益管理、提出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要求、优化制度衔接机制这六个方面。
一是调整收益上缴机制。将原《办法》中利润收入上缴比例由“30%的固定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的比例并实行动态调整”。这一调整既以保底比例保障了预算收入的稳定性,又通过动态调整机制增强了预算的调控能力。
二是完善各方管理职责。对市财政局、国资预算单位和国资预算企业的职责进行了补充,新增财会管理等相关要求。
三是加强国有企业名录管理。本次修订新增条款,规定国资预算单位和市属国有一级企业要定期更新国有企业名录,市财政局汇总建立本级国有企业名录库。这一修订为推动建设全口径、全级次国有企业名录库奠定基础,也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测算提供有效支撑。
四是明确划转社保基金收益管理。本次修订新增条款,明确规定对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资本,其收益不纳入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该条款划清了划转充实社保基金的国有资本所获得的收益与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的边界,能有效避免两类收入交叉混淆。
五是提出国有资本收益申报要求。本次修订明确无收益情形下的零申报要求。通过细化申报规则,有助于实现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全覆盖。
六是优化制度衔接机制。本次修订同步制定了《德州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简称《收益收取办法》),并将原《办法》中涉及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范围、申报、核定和上缴等具体要求调整到《收益收取办法》集中规范,实现“预算办法管宏观、收益办法管操作”,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照职责分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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