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落实措施发布

望岳新闻    2026-10-17 12:19:25

望岳讯 日前,按照省市场监管局统一部署,泰安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市仲裁办等部门出台《泰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落实措施》,高效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改革,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事项“一次认证、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切实提升企业办事便捷度。

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线上平台和线下窗口,集中办理知识产权资金申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等事项。其中,高效便捷网上办,申请人可登录泰安市政务服务网,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知识产权保护专区,一次登录即可办理所有事项。线下窗口就近办,申请人可到泰安市政务服务中心或所在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窗口办理相关事项。

据悉,申报条件包括: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综合保险扶持项目)应在泰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不含分支机构);依法经营、管理规范,在信用中国公示系统无尚未修复的不良信用记录,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投保人投保的知识产权类型包括专利(有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或者地理标志产品);上述知识产权在投保时无正在发生的权属纠纷、侵权纠纷;投保人应当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独立诉讼资格的被许可人,其中地理标志产品投保人应当为地理标志产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管理机构。

此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主体,是指具有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需求的,满足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地理标志产品生产者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应位于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规定的特定地域范围内;产品产自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规定的特定地域范围;产品符合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公告规定的质量和标准要求。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应有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知识产权纠纷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即平等主体间的知识产权纠纷。

最后,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成功后资金到账(无需领取材料);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由电子送达、线下领取或邮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公告送达;知识产权纠纷仲裁申请可电子送达、线下领取或邮寄。

泰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办事指南

泰安市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线上办理操作手册

记者:徐文莉

责任编辑:李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