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只军犬光荣退役,等你领养

人民武警微信公号    2026-10-17 22:13:47

近日

武警某部3只军犬

因犬龄增长已达退役年限

即将光荣退役

现面向社会

公开招募领养人员

为这些无言的“功勋战友”

寻觅暖心新归宿

具体公告如下

一号军犬 金豹

金毛猎犬,2017年4月出生,是一只搜爆犬,身体状况良好,性格温顺,活泼可爱。能熟练完成穿越障碍、车辆搜爆、场地搜爆等课目。

二号军犬 哈尼

昆明犬,2017年12月出生,是一只巡逻犬。身体状况良好,性格温顺,体格雄健,服从性好,多次圆满完成课目演示任务。

三号军犬 卡奇

马里努阿犬,2018年10月出生,是一只搜救犬。身体状况良好,性格活泼,反应迅捷,耐力较强,擅长穿越障碍、废墟搜救等课目。

领养条件

1.志愿领养军犬的个人应当具备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独立经济能力,有爱心,有固定住所,有大型犬或工作犬养护经验。

2.志愿领养军犬的组织机构应当具有合法机构证明,经济状况稳定,有固定场所和设施,有大型犬或工作犬养护经验。

3.固定住所(场所)应在政府规定的禁止养犬区以外,可以为军犬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和充足的活动空间,保证军犬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条件,患病及时救治。

4.组织机构领养的,应经过单位批准并安排专人负责养护军犬;个人领养的,需经家庭成员支持,并了解与退役军犬共同生活的责任,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照顾军犬,精心饲养护理。

5.领养者应保护退役军犬合法权益,尊重退役军犬生活习性和职业荣誉,给予人文关怀,不打骂、体罚、侮辱、虐待军犬。

6.退役军犬应作为伴侣犬使用,不得让其从事工作或者参与任何商业性质的活动。

7.喂养地址需要变更的,必须提前告知部队新的地址,由部队进行验收核准;若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领养的,须告知部队,重新组织领养,不得擅自转赠、出售或者弃养。

8.自愿接受部队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接受部队每半年一次的不定期回访。

9.军犬离世后,领养人须在15日内向部队告知死亡时间、原因及安葬处置情况。

10.一名领养人(一个领养机构)只能领养一条退役军犬。

11.有贩卖、虐待、遗弃动物史的个人,以及从事动物活体实验、屠宰以及其他营利性行为的组织机构,不得领养退役军犬。

1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地养犬规定,及时办理养犬登记手续,因军犬伤人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养者承担,与部队无关。

领养人需提供的审核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组织机构提供单位资质证明、业务经营范围)。

2.经济能力证明(近半年的银行流水)。

3.适合养犬的本人房产证明(固定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长期租赁协议复印件、饲养环境照片,饲养区域法定许可饲养相关犬只的证明。

4.养犬经验证明(能提供训导员证的优先,无证的提供单位或个人养犬的视频和照片)。

5.领养承诺书。

(以上提供的材料,机构单位提交的每页须加盖公章;个人提交的每页须本人签名并加按手印。)

对象确定

由部队退役军犬领养工作小组审核评定领养人资格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领养对象,并于2026年10月25日前通知拟领养人,10月30日前组织退役军犬交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联系人:刘干事 19080676676

盼您多予照料

让它们开启幸福的退役生活

责任编辑:于春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