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八局第三建设因承继虚假业绩资质被住建部撤资质 资质全流程合规不可忽视
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杜超 2026-10-19 15:32:26
10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式对外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对应公文为建督撤字〔2026〕2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文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针对建筑业企业资质违规行为作出的行政撤销类处罚,文件的正式发文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发布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公告明确对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承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作出撤销处理,相关处罚事由源于此前被吸收合并企业提交的虚假业绩材料。

处罚核心信息一览
本次处罚的溯源可追溯至2024年7月的企业重组动作,彼时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完成对湖北汉电能售电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按照相关资质承继规则,同步承接了后者名下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后续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调查核实,湖北汉电能售电有限公司当初申请该一级资质时,所提交的三项核心代表工程业绩均不符合实际情况,属于典型的通过提交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骗取行政许可的违规行为,即便该资质后续通过企业合并完成权属转移,其初始取得的合法性缺陷依然无法消除。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作出正式处罚决定前,已依法向涉事企业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6〕116号),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在签收该告知文书后,依规提交了陈述申辩材料,住建部针对企业提出的申辩内容逐一开展复核研究,最终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申辩意见,按法定程序作出本次撤销资质的正式处罚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1年3月24日,法定代表人张学奇,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2663人,注册资本196933.8万人民币人民币,实缴资本167512.28万人民币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股东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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