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委原常委、办公室主任李兴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6-10-19 16:10:37

据泰安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泰安市委批准,泰安市纪委监委对新泰市委原常委、办公室主任李兴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兴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纪法意识淡薄,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款项拨付、项目推进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兴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泰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泰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兴胜开除党籍处分;由泰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新泰市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韩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