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集团旗下锡林郭勒胜利矿业被合并罚款21.5万元

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2026-10-19 16:35:2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信用中国(内蒙古锡林郭勒)获悉,10月14日,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下称“锡林郭勒胜利矿业”)被行政处罚,处罚机关为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

内容显示,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涉以下违法事实:1.煤矿未配备地质(边坡)副总工程师;2.开采煤层为容易自燃煤层,未配备专职防灭火副总工程师。

以上事实分别违反了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煤矿安全规程》第五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煤矿地质工作细则》第七条第一款;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机关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2.《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分别1.责令限期改正,处贰万伍仟元的罚款(¥25,000.00);2.处拾玖万元的罚款(¥190,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00)。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锡市煤监管罚2026009-2号。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438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磊磊,公司由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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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牧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