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借款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开多年心结?
地方法治 | 2026-10-20 18:13:38
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的依法办理中,也体现在对当事人诉求的认真回应中。近日,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法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先前,王某向刘某转账十余万元后,拿走并销毁了一张载明借款三十余万元的借条。随后,刘某报警,称借条被抢。王某则表示,双方已就债务处理达成一致,自己转账支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便已结清。原本以“连襟”相称的两人,因这笔借款产生分歧,最终诉至法院。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双方在先行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
审理阶段,承办法官梳理案情后发现,双方对借款事实和转账事实并无争议,真正的分歧在于:这笔十余万元究竟是部分还款,还是双方协商结清债务的款项?借条原件已经被销毁,双方又都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各自主张。刘某认为,王某仍应偿还剩余借款;王某则坚持,双方已经达成口头协议,债务应当结清。围绕债务是否结清这一关键问题,双方各执一词,纠纷一时难以解决。
面对僵持的局面,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地将案件推向裁判,而是在开庭后再次组织双方协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各自的诉求和顾虑,再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逐一释法说理。
针对刘某的诉求,承办法官说明了借条原件被销毁后,相关事实仍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认定;针对王某提出的口头协议,承办法官也指出,仅有一方陈述而缺乏其他证据佐证,相关主张同样存在举证风险。
在讲清法律规定和诉讼风险的基础上,承办法官进一步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借款数额、转账事实已经明确,但债务是否结清仍存争议,如果一味坚持各自的说法,不仅难以迅速解决问题,也可能让双方的矛盾持续下去。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逐渐放下对抗情绪,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王某当场转账付款。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由此得到解决,也避免了双方因持续诉讼耗费更多时间和精力。
基层法院审理的许多案件,标的额虽然不大,却直接关系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近年来,金乡县人民法院立足涉农纠纷特点,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方式,完善“速裁快审+应急处置”办案模式,推行当日立案、7日调解等工作机制,努力缩短小额纠纷处理周期。
下一步,金乡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结合涉农纠纷特点,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在依法查明事实、厘清责任的基础上,积极回应当事人合理诉求,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 通讯员 江兴业 )
责任编辑:马文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