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人大:立法守护百年戏脉

区域风 |  2026-10-20 15:15:36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吕剧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广泛的群众基础,是镌刻在鲁北群众记忆里的乡土腔调,也是滨州市鲜明的文化标识。为解决吕剧文化面临的人才不足、受众断层等难题,滨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制定《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吕剧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守护这缕乡音乡愁。

深入一线问计 厚植吕剧传承根基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紧扣小切口、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导向,全程深耕调研、广纳民智、反复论证修改,确保条款贴合滨州实际、经得起实践检验。

坚持向外取经、向内寻根相结合。向外取经,立法调研组赴浙江绍兴、安徽安庆学习地方戏曲保护立法先进经验,围绕地方戏曲立法保护、文化传承与法治保障深度融合等方面开展深入探讨。向内寻根,坚持开门立法、问计于民,把调研现场设在吕剧起源地博兴,让法规条款从乡土实践中来,最终落地服务吕剧传承一线。调研组多次深入博兴、邹平调研,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国有院团、庄户剧团、演职人员的意见建议;向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等征求意见建议;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就有关条文进行研究论证,让立法植根吕剧传承实践土壤。

进入审议阶段,民意征集渠道进一步拓宽。条例(草案)全文在《滨州日报》、滨州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通过滨州市政务协同办公系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征求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征求立法咨询专家、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立法联系点的意见。为确保立法意见征集更接地气、更具专业性,采取“座谈+走访”相结合的方式,立法工作人员深入一线倾听立法声音,将一条条来自基层一线的建议,转化为法规修改完善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多次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给予专业指导,确保法规既恪守上位法底线,又贴合滨州吕剧传承的本土实际。

最终,条例经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健全保护体系 激发吕剧发展活力

条例立足吕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位,紧扣博兴吕剧传承实践经验,以法治手段构建保护有依据、传承有支撑、创新有保障、参与有渠道的制度体系,从传承人保障、人才培育、剧目创作、立体传播、文旅融合等维度系统设计,打造环环相扣的吕剧保护法治链条。

为清晰界定吕剧文化保护范围,条例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常态化吕剧资源调查机制,采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吕剧档案资料、口述历史、珍贵实物以及相关技艺的收集归档、抢救和保护工作,建立吕剧文化数据库,同步提升信息共享水平。针对吕剧代表性传承人,条例明确传承人法定权利与义务,保障传承人开展传承、创作研究、获取传承补助的权利,同时规定传承人带徒授艺、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的义务。

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人才短缺难题,条例打出内育外引“组合拳”。对内,固化吕剧进校园机制,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支持学校将吕剧普及教育内容纳入校本课程,加强吕剧教育教学;对外,市、有关县(市、区)政府应当制定吕剧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吕剧人才引进、管理、使用制度,让优秀吕剧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育得出,为吕剧事业储备青年力量。

在艺术创新层面,条例坚持创作扶持与知识产权保护双轮驱动。鼓励吕剧创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市场,让作品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和时代特征。吕剧院团加强艺术创作规划,整理改编传统剧目、新编历史剧目、创作现代剧目,加大剧目创作、表演形式、唱腔音乐、舞美设计等改革创新力度,创作、编排、演出适合不同演出条件、不同群体观演需求、版本多样化的优秀剧目。

在传播推广上,条例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传播矩阵。明确每年10月第3周为吕剧文化宣传周,利用吕剧文化宣传周、传统节日、重要节会等,组织开展吕剧传播推广、展示展演、参观体验等活动,加强吕剧文化传播。鼓励和支持吕剧对外文化交流,提升吕剧的影响力。推动吕剧数字化传播,利用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创作手段和表现形式,开发沉浸式交互体验等数字化场景应用,增强吕剧传播效果。鼓励和支持吕剧院团创作适合线上观演的吕剧动漫和影视作品,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发展吕剧演播新业态。

强化法治保障 推动法规落地生根

非遗不是博物馆里的标本,而是流淌在生活中的活态传承。条例从保护、传承、创新、传播、融合等维度进行顶层设计,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立足法定职能,多措并举、多点发力,推动立法、实施有效结合,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助力吕剧保护传承的实际效能。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吕剧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在博兴县吕艺镇举行《滨州市保护传承吕剧文化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博兴县首届乡村吕剧联赛总决赛。活动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推动法规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同时为戏迷爱好者搭建交流平台,为群众送上文化盛宴,进一步擦亮“吕剧之乡”文化名片。

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宣传解读,增强全社会保护传承吕剧文化遗产的法治观念。同时,注重发挥代表和群众在法规实施中的重要作用,依托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平台载体,积极营造团结一心、群策群力参与吕剧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增强滨州吕剧文化遗产的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

良法守护百年戏脉,吕剧唱响黄河新声。立法不是终点,而是吕剧文化保护传承的新起点。滨州市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履行监督职责,跟踪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保障吕剧艺术守住乡土本色、拥抱时代浪潮,让黄河岸边的梨园古韵代代相传,让非遗文脉薪火永续、焕发新生。

(王美健)

责任编辑:李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