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照谣镜|为博流量拼接旧视频散布火灾谣言!池州一网民被警方处罚

半岛照谣镜 |  2026-10-20 15:56:29 原创

李雪梅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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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记者获悉,安徽池州贵池公安在巡查中发现辖区网民舒某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9月16日,池州一小区火灾致4人死亡”。

经核查,该视频属典型“拼接混剪涉灾”类网络谣言。

不实视频截图。

据贵池公安通报:9月19日贵池公安在日常网络巡查中发现辖区网民舒某在微信视频号发布视频称“9月16日,池州一小区火灾致4人死亡”。经核查,该视频属典型“拼接混剪涉灾”类网络谣言。舒某故意嫁接使用旧视频,编造虚假灾情,误导公众、制造恐慌。

舒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目前,贵池公安已依法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近年来,“拼接混剪、移花接木”已经成为涉灾类网络谣言最常见的炮制套路。不少造谣者为博取流量、吸引网友关注,从网络下载旧视频、外地事故素材,配上虚构的地点、伤亡文案,将无关画面嫁接成本地突发险情。这类视频画面真实感强,迷惑性高,很容易在短视频平台快速扩散,引发本地群众恐慌,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甚至会挤占应急、消防等部门的信息通道,误导公众判断险情。

公安网安部门介绍,险情、灾情、事故类信息与公共安全紧密相关,随意编造、嫁接素材发布虚假灾情并非简单 “随口一说”,触碰明确法律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处以拘留、罚款;如果虚假信息大范围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面对微信群、短视频平台流传的火灾、坍塌、灾害等突发视频,不要仅凭画面就认定事件真实性,转发前先核实权威通报。不要为了博眼球、蹭热点剪辑拼接旧素材编造故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条发布在社交平台的内容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发现网络谣言,可向平台举报或向公安机关反映。

(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雪梅)

责任编辑:李雪梅